招标
七台河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及新增地块市政工程)第一标段
金额
269.9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0900g240929001001
预算金额269.94万元
招标联系人白先生0464-82933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运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先生0451-8481634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七台河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及新增地块市政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900G24092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台河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及新增地块市政工程)已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七发改[2022]168号《关于七台河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配套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七台河市民政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及新增地块市政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兴区欣源街道越秀路与枫叶路以北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第一标段:七台河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综合楼包括柜体安装工程、内装饰工程、玻璃更换及贴膜、电气工程、换热站-设备及管网工程、换热站-配电工程、CT室增加空调工程;心理楼包括墙面彩绘及柜体安装工程、内装饰工程、玻璃更换及贴膜、电气工程;保障楼包括内装饰工程、玻璃更换及贴膜、电气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七台河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新增地块市政工程),庭院及管网工程包括庭院景观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外网(管径DN400)、电气外网、国网黑龙江七台河供电公司七台河市郊区供电分公司10kV曙光甲乙线42号-51号线路迁改 (纪委监委部分)、大树移植、小树移植。(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4年11月1日开工,2024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3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2699444.22元;

第二标段:7310932.98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以及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 要求配备投标项目施工现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以及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 要求配备投标项目施工现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93017时00分至20241012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用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4-2943953。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 83 号

  话:0464-2943911

人:七台河市民政局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 45 号

人:白先生

   话:0464-82933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运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办公楼二期B座20层

人:程先生

   话:0451-84816346

电子邮件:yunchenggc@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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