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天台县中医院综合验光台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台州市天台县中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303136261038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综合验光台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概况-标项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项目概况-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元): [采购项目概况-预算金额(元)]
数量: [采购项目概况-数量]
单位: [采购项目概况-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项目概况-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采购项目概况-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元): [采购项目概况-预算金额(元)]
数量: [采购项目概况-数量]
单位: [采购项目概况-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项目概况-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尼德克 | 日本 |
2 | 拓普康 | 日本 |
3 | 海威池 | 韩国 |
七、 申请理由: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更好的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本次采购的综合验光台,由于进口设备准确度和稳定性好,系统稳定,在影像质量、品质性能等方面有较大优势,所以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该项目尚无国产设备能达到进口设备的精度和稳定性要求,符合采购进口设备条件,且不属于限制、禁止进口产品。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天台县中医院
联系人: 梅天宁
联系电话:13606767120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西路205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6-89353856
传真:
地址: 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附件信息:
综合验光台 _merged.pdf
1.7 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