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城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现场整治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JY-QT-2024008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城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现场整治项目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安徽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大别山路(污水处理厂以西)
中标金额:39.46元/吨(总价:13811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城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现场整治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需筛分处理建筑垃圾总量约为35万吨(具体以实际处理数量为准),采取全密闭式处理,主要包括临时筛分场地平整硬化、筛分车间及办公房屋建设、供水供电除尘降噪称重设施安装、存量建筑垃圾开挖倒运及筛分、轻质可燃物及骨料外运、杂填土回填及场地平整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要求。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存量建筑垃圾处理。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长松、鄢松栓、郑亮、程晓明、李源、徐宗会、刘兴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49787.3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的评审总得分:70.46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金寨县江店新城区江环北路县城管局5楼
联系方式:0564-271604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文汇中央广场22楼2224-2226室
联系方式:0564-3310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331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