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新罗区林业局
乙方:龙岩市驰程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2]LYJHZB[GK]2018016的龙岩市新罗区林业局2018年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项目施工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2941 | 亩 | 国内 | 200 | 588200 | 龙岩市驰程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按时保质保量 | 无 | |||||
合计: | 5882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捌仟贰佰元整(¥5882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9年3月10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凤凰路6号;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抚育的地点、范围、面积 项目森林抚育地点为适中镇、万安镇、万安场、吕凤场,设计面积2941亩。详见施工作业设计书。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作业设计文件规定的地点、范围、面积、内容(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5.2抚育方式和内容、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各施工作业小班抚育方式和内容(技术措施)详见施工作业设计书。 5.2.1割灌除草:①全面割除胸径<5CM的杉木多余萌芽条和根据设计书采取全面或块状(1m见方以上)割除妨碍林木、幼苗、幼树(含人工和天然的林木幼苗幼树)生长的灌木、藤条、杂草,同时对高度低于灌草的幼苗幼树(含天然和人工的幼苗幼树)进行块状锄草(1M见方以上)、扩穴(或松土,0.8M见方以上)、培土,确保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含天然和人工的幼苗幼树)生长发育不受灌、藤、草干扰和影响;②施工时应注重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保留天然更新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和林窗处幼苗、幼树(含人工和天然的幼苗幼树)及林下有生长潜力的幼苗、幼树(含人工和天然的幼苗幼树)。③凡不影响作业或目的树种幼苗幼树或拟补植苗木生长的林下灌木不得伐(割)除;④所劈下的杉木萌芽条和杂灌、藤、草遮盖幼苗和幼树(含人工和天然的幼苗幼树)的须立即扒开露出幼苗和幼树。⑤茬头≤10cm。 5.2.2定株(疏伐):按设计书对杉木、阔叶树萌芽条每丛保留1条生长最好的萌芽条,将多余的萌芽条伐除;同一穴中生长多株幼苗幼树,保留生长最好的1株,将多余幼苗幼树伐除。要求砍小留大、砍密留稀、砍劣留优,小班每亩采伐株数、伐后每亩保留株数详见附表。伐后小班应达以下要求:①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②在容易遭受风倒雪压危害的地段,或第一次透光伐时,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③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林木株数所占林分总株数比例不减少;④目的树种平均胸径不低于采伐前平均胸径;⑤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等,无应采未采和错采;⑥林木株数不少于设计保留株数,不少于该森林类型、生长发育阶段、立地条件的最低保留株数,不少于省定最低保留株数;⑦伐根高低于10cm;⑧伐木不得搭挂在保留木上,不得砸伤损伤保留木,采伐木树干枝条须紧贴地面,采伐剩余物不能遮盖幼苗幼树(包括人工和天然的幼苗幼树)而影响其生长。 5.2.3透光伐:伐除桉树二代萌芽树。伐后小班应达以下要求:①林木不受上层林木严重遮阴;②林分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的林木株数所占林分总株数比例不减少;③林木株数不少于该森林类型、生长发育阶段、立地条件最低保留株数和不少于省定最低保留株数;④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无应采未采和错采;⑤伐根高低于10cm;⑥伐倒木不得搭挂在保留木上,不得砸伤损伤保留木,采伐木树干枝条须紧贴地面,采伐剩余物不能遮盖幼苗幼树(包括天然和人工的幼苗幼树)而影响其生长。 5.2.4生长伐:确定目标树、辅助树、干扰树和其它树,按设计书设计间伐强度,标注拟采伐的干扰树、少量的其它树,采伐标注的干扰树、少量其它树。要求砍小留大、砍密留稀、砍劣留优,所有阔叶树不论大小全部保留,小班每亩采伐株数、伐后每亩保留株数详见附表。伐后小班应达以下要求:①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②在容易遭受风倒雪压危害的地段,或第一次透光伐时,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③目标树数量或I级木、Ⅱ级木数量不减少;④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采伐前平均胸径;⑤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等,无应采未采和错采;⑥林木株数不少于该森林类型、生长发育阶段、立地条件的最低保留株数,林木株数不少于设计保留株数,不少于省定最低保留株数;⑦伐根高低于10cm;⑧伐倒木不得搭挂在保留木上,不得砸伤损伤保留木,采伐木树干枝条须紧贴地面,采伐剩余物不能遮盖幼苗幼树(包括天然和人工的幼苗幼树)而影响其生长。 5.2.5施肥:按设计书对目的树种、目标树或Ⅰ、Ⅱ、Ⅲ级木进行施肥。采用沟施法,即在拟施肥林木上方距林木30-50cm处,挖长60cm、深25cm、宽20cm的半月形施肥沟,施肥量为复合肥(N、P、K各15%)250克/株,将肥料均匀撒入施肥沟内,复土踩实。 5.2.6补植:对郁闭度<0.5、林隙、林窗(空地半径>主林层平均高1/2)、林中空地(>25m2)地块,按设计书设计补植密度进行补植。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带状补植或群团状补植、株行间补植等方法。补植后达到以下要求:①达到设计的补植密度,林木分布均匀,没有半径>主林层平均高1/2的林窗;②不损坏原有幼苗幼树;③不影响补植或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的灌木不间伐(割)除,尽可能减少对土壤的扰动;④补植点应配置在郁闭度<0.5、林隙、林窗、林中空地等处;⑤成活率85%以上,3年保存率80%以上。 5.2.7修枝:按设计书对目标树、高大且其枝条妨碍目标树生长的其它树进行修枝。要求:①修去枯死枝和林冠下部1~2轮活枝;②幼龄林阶段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2/3、枝桩尽量修平,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③中龄林阶段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1/2、枝桩尽量修平,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 抚育作业剩余物采取平铺方式处理。 树冠上有鸟巢的林木,应该作为辅助木保留;树干上有动物巢穴的林木和动物隐蔽地的林木,应作为辅助木保留;保留利用价值不大但不影响林分卫生条件和目标树生长的林木;保护林下目的树种及珍贵树种幼苗幼树。 对抚育采伐受病虫害危害的林木、剩余物,应当清理出林分,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还应当对伐根进行适当处理。 5.3抚育工程的时间要求 抚育工程必须在2019年 1月30 日前结束。 5.4抚育工程单价 5.4.1各施工小班单价:小班中标单价,即按小班设计单价×中标金额58.82万元÷招标金额78.118842万元。 5.4.2合同金额:按中标金额,即58.82万元。结算金额按甲方检查验收及抽查小班合格面积×小班中标单价之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每个小班抚育施工作业结束自查合格后应立即向林业站、万安和吕凤分场申请自查并拍照存档。1个小班有两种抚育方式的,按每种抚育方式进行自查。项目施工每完成一片经林业站、万安和吕凤分场自查合格后上报甲方,由甲方组织第三方进行检查验收。甲方对第三方检查验收进行抽查。。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经林业站、万安和吕凤分场自查和甲方雇请第三方检查验收及甲方抽查合格后办理结算付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签订合同前应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即58820元,在甲方结算付款后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抚育工程结束验收结算付款后自然失效。。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工程,无法履行时序进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每推迟一天给予罚款500元。 10.2乙方未按照作业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施工,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将不予付款。。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必须接受林业站、万安和吕凤分场及甲方的施工作业技术培训和指导及质量管理,并接受甲方聘请的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发现作业小班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返工整改,返工整改自查合格后应立即申请林业站、万安和吕凤分场进行自查验收。 14.2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注意生产安全,加强对每个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防止森林火灾,同时,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药品,施工作业中如发生森林火灾和工伤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14.3乙方每个小班抚育施工作业结束自查合格后应立即向林业站、万安和吕凤分场申请自查并拍照存档。1个小班有两种抚育方式的,按每种抚育方式进行自查。 14.4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开工前,林业站、万安和吕凤分场应将抚育工程山场拨交给乙方。林业站、万安和吕凤分场及甲方积极帮助解决乙方在施工作业中遇到的问题,维护正常的施工作业秩序,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龙岩市新罗区林业局 | 乙方: | 龙岩市驰程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新罗区凤凰路6号 | 住所: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西湖园二期安置小区B5幢5层502 |
单位负责人: | 陈冬兴 | 单位负责人: | 黄吉水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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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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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860109011 | 联系方法: | 13859588425 |
开户银行: | 龙岩农行新罗支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陂支行 |
账号: | 13710101040005313 | 账号: | 9090212010010000180051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