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监测站2023年购置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分台(套))购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AX2023-G-001
2.项目名称:市监测站2023年购置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分台(套))购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玖仟伍佰元整(¥22895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玖仟伍佰元整(¥2289500.00元)
5.采购需求:形成满足日常执法监测任务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任务的能力,需采购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便携式测油仪、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等相关设备。
(1)招标清单: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台(套) |
备注 |
1 |
高温温度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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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动烟尘测试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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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气综合采样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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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境空气氟化物采样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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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烟气采样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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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烟气烟尘采样器流量校准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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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持 GPS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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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电化学传感器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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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 |
1 |
核心产品 |
10 |
手持式噪声监测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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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热敏式风速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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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清罐仪(至少可清洗15L苏玛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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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便携式颗粒物监测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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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苏玛罐定流采样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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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便携式测油仪 |
1 |
核心产品 |
16 |
便携式悬浮物测定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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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便携式浊度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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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便携式测汞仪 |
1 |
核心产品 |
19 |
手持式 PM2.5/PM10 在线直读监测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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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便携式 X 荧光重金属检测仪 |
1 |
核心产品 |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正常使用。(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项目验收: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最终由采购人验收通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供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报价和资格、技术部分分开装订,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3048755361、89570674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现场签到: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
2.投标文件现场解密: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解密,解密限时5分钟内,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
3.供应商现场签到时间:2023年05月19日 下午13:00至13:30(北京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下午13:30(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 下午13: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0512-68616651。
七、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环境监测站
地 址:苏州市竹园路8号
联系人:吴杨
电 话:0512-68260922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俊傲兴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209号柳川大厦C座1009室
联系人:朱晴芳、罗雪
联系电话:0512-66950430
俊傲兴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苏州市环境监测站2022年11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环境监测站2022年11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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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监测站2023年购置实验室仪器设备(分台(套))购置 | 为确保设区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机构实验室配齐满足环境监测需求的基础装备物资,需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相关设备,完成扩项申请。 | 243.6 | 2023-06 | 是 | 否 | |
2 | 市监测站2023年购置核与辐射仪器设备(分台(套))购置 | 为加强提升市监测站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以及核与辐射监测能力,需采购便携式X-γ辐射剂量率仪、中子测量仪、超低本底γ谱仪、γ谱仪等相关设备,对标对表完成核与辐射监测标准化项目建设以及完成辐射自动站设备更新。 | 551.6 | 2023-03 | 是 | 否 | |
3 | 市监测站2023年购置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分台(套))购置 | 形成满足日常执法监测任务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任务的能力,需采购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便携式测油仪、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等相关设备。 | 228.95 | 2022-04 | 是 | 否 | |
4 | 2023年饮用水源地水站设备更新建设 | 本项目包括金墅港、渔洋水源地水质自动站更新挥发酚、氟化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物毒性、总磷等监测设备及站房基础建设(电力、防雷、消防等)、文化建设、系统接入改造等工程。 | 108.8 | 2023-06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环境监测站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