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2批)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乐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第1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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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山市2023年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委托监测项目 |
采购内容:根据《2023年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2023年我市须开展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
主要功能或目标:按照《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规定(第一版)》(总站气字〔2019〕425号)执行,相关部门开展质控监督检查,对采样和分析测试等环节进行不定期质控检查。
需满足的要求:(1)手工监测项目
所有开展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的点位,必测项目为PM2.5 质量浓度、水溶性无机离子、无机元素、碳组分,选测项目为有机物组分;
(2)手工监测方法
手工监测分析测试方法选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若无标准方法 可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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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0000 | 2023年09月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18号)《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环〔2023〕19号)》下达市生态环境局省级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维护项目资金,其中65万元用于乐山市2023年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委托监测项目。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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