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河(八里桥段)河道清淤弃土清运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清河(八里桥段)河道清淤弃土清运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亭滨海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亭滨海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大清河(八里桥段)河道清淤弃土清运项目。
最高限价:25.00元/立方米。
预算金额:约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弃土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平整压实。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大清河(八里桥段)河道清淤产生的河道弃土占地约35亩,沿河道带状分布,大约5万立方米(具体数量以实际完成的清运土方量为准),河道弃土按采购人要求从马头营镇八里桥西河道旁清运至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智慧产业园服务基站项目用于土地回填,平均运距约30公里,弃土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按采购人要求平整压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具有承担实施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1.2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磋商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06 08:30至2021-12-0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乐亭滨海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金诺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唐山市路南区青龙河西侧、南新道南侧定福庄三期101公寓1单元1门804号、806号 |
邮编: | / |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王佳骜 | 联系人: | 孟晏舟 |
电话: | 15373511199 | 电话: | 1535066586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jbzh1970@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新华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4030101092500997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