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发改审批【2023】67号
预算金额1389.26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工0563-815399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7
公告正文
特别提示:2022年,我市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全市共查办招投标领域违法线索26件,其中串通投标案件16件,弄虚作假案件7件,其他案件3件,共信用处理涉事企业21家,行政处罚涉事企业38家、涉事人员41人,判处犯串通投标罪投标企业1家、从业人员9名。今年,我市将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锦屏路改造提升工程Ⅱ标段--东片区污水收集工程项目)EPCO,JXX-GC-GK-2023036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锦屏路改造提升工程Ⅱ标段--东片区污水收集工程项目)EPCO
2.2 项目编号:JXX-GC-GK-2023036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发改审批【2023】67号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本项目建设地址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东片区 (西至锦屏路,东至龙川大道,北至徽山大道,南至清凉峰路),项目建设 4座动力源站、新建污水压力管网 约8.5千米、23座化粪池、79座真空井、22座阀门检修井、路面破损恢复面积约 9500 平方米、绿化破损面积约2500m2。本次招标为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运营服务等所有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测绘、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服务及相关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2)工程采购及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提供后续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3)项目运营服务:主要指对动力源站的运转进行维护与保修、污水压力管网日常巡查养护、疏通以及汛期应急等服务。运营时间为10年
2.7 项目性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0)
2.8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共计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180日历天。运营服务期10年(不含建设期、试运营期)
2.9 建设地点:绩溪县城区
2.10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1389.26万元(不含运营服务费),其中建设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766.48万元,设备购置费控制价为602.78万元;勘察设计费为固定报价20万元。运营服务费固定报价160万元,运营期第1~5年每年12万元,6~10年每年20万元
2.11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或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要求投标人信用得分:? 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 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 10:00。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7日 1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 10:00。
6.2 开标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 10:00。
7.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
7.3.1 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2 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华阳分理处
账  号:122774010400035310000000124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绩溪县东门桥建设大楼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63-8161601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东山路祥和名苑2#105
联 系 人:程工
电    话:0563-8153996
9.3 行业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绩溪县东门桥建设大楼
电    话:0563-8162350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 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0.2 技术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本项目根据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网络考勤制度的规定纳入考勤管理(绩公管委办【2022】5号),考勤不合格的,县公管局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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