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法治协同监督(一期)数据安全建设及检察智链项目咨询与监理服务的中标公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13.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gx202307-003
预算金额13.2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5167505678
中标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3.2万元
中标联系人苗臣冠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法治协同监督(一期)数据安全建设及检察智链项目咨询与监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号:HZGX202307-003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31日
六、评标日期:2023年08月11日
七、中标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浙江高博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130500.00元(壹拾叁万伍佰元整),项目负责人为江贺涛,服务期为本项目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推荐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二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132000.00元(壹拾叁万贰仟元整),项目负责人为苗臣冠,服务期为本项目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推荐浙江天信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三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131000.00元(壹拾叁万壹仟元整),项目负责人为吴刚,服务期为本项目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八、其他事项:
1、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2、投诉: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
3、公示期:本公告公示期至2023年08月17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1 6750 5678
邮箱:1062396629@qq.com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起梦科创园A1幢903室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95800187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86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法治协同监督(一期)数据安全建设及检察智链项目咨询与监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号:HZGX202307-003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31日
六、评标日期:2023年08月11日
七、中标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浙江高博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130500.00元(壹拾叁万伍佰元整),项目负责人为江贺涛,服务期为本项目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推荐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二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132000.00元(壹拾叁万贰仟元整),项目负责人为苗臣冠,服务期为本项目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推荐浙江天信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三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131000.00元(壹拾叁万壹仟元整),项目负责人为吴刚,服务期为本项目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八、其他事项:
1、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2、投诉: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
3、公示期:本公告公示期至2023年08月17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1 6750 5678
邮箱:1062396629@qq.com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起梦科创园A1幢903室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95800187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8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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