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巩留县2023年城市供热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鲁晓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77099918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0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 |||||||||||||||||||||||||||||
巩留县2023年城市供热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备案。招标人为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巩留县2023年城市供热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2.工程规模:新建供热管网 4398 米,改造供热管网17522 米,改造换热站 2 座、新建换热站 1座及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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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是投标人正式人员;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证明;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5月13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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