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2500955320243401
二、合同名称:关于笔记本电脑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761201000000141324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地址: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
联系方式:58951988
供应商(乙方):上海海德众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国柱(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1628号4幢1-2层
联系方式:139183762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华为擎云L420 KLVV-W5821D
数量: 40.00
单价(元): 889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华为擎云L420 KLVV-W5821D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配件】银河麒麟桌面系统V10
数量: 40.00
单价(元): 574.7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 【配件】统信桌面操作系统V20
数量: 13.00
单价(元): 57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38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关于笔记本电脑的框架协议合同(11N425009553202434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