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民族药制剂楼工程智慧系统服务分包计划任务
金额
16995.11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类型: 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 ZBRW-2023-003293
需求单位: 广西建工控股->控股直属分公司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控股
项目名称: 民族药制剂楼工程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李党飞
联系电话: 13518044987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变更时间:
附件:
正文内容
智慧系统服务分包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民族药制剂楼工程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高新区药谷三横路。
工程造价:16995.1168万元
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9411.60m2,地上十层,建筑高度46.5米(其中1、2、3层层高6米,4层以上层高3.9米及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约定内容。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5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100%。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洪工
电 话:0898-65815618
邮 箱: /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39216/0771-3390829
招标编号: ZBRW-2023-003293
需求单位: 广西建工控股->控股直属分公司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控股
项目名称: 民族药制剂楼工程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李党飞
联系电话: 13518044987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变更时间:
附件:
正文内容
智慧系统服务分包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民族药制剂楼工程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高新区药谷三横路。
工程造价:16995.1168万元
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9411.60m2,地上十层,建筑高度46.5米(其中1、2、3层层高6米,4层以上层高3.9米及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约定内容。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5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示例) | 工程范围(示例) | 备注 |
智慧系统 | 1.1扬尘监测 1.1.1 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有关标准及海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文件,符合监测设备检测指标参数:PM2.5、PM10、TSP(全尘)、噪音、四大指标。 1.2农民工实名制考勤系统 1.2.1 配备身份信息阅读器采集设备、实名制人脸识别考勤设备信息化终端设备,保证考勤设备与实名制监管系统联通,实时传输数据。 1.3起重机械监控 1.3.1 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有关标准标准。 1.3.2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和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关于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化管理的具体要求,为项目提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服务,在甲方工地的塔吊适合位置安装塔机设备在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在施工升降机适合位置安装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测系统。采用运营商的4G无线网络作为数据传输线路,使用专用服务平台,将数据接入到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 1.4降尘设备含联动 1.4.1 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有关标准。 1.4.2连接扬尘设备在环境监测设备监测到扬尘数据超 过预设阀值时,自动控制降尘设备启动,使扬尘区在起尘环节就开始形成雾区,达到高效率除尘降尘的目的,及时降低环境中的颗粒物含量,提高从业部门的工作效率。 1.4.3甲方提供好安装设备所需的空间及场地、电源以及电路安装好方便供方安装。 | |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100%。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洪工
电 话:0898-65815618
邮 箱: /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39216/0771-33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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