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飞流饮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原材料、产成品转让公告
金额
3.7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02202000197
预算金额3.7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GY02202000197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深圳市飞流饮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原材料、产成品
项目简介:标
的资产包括五加仑水、瓶盖、360纸箱等。截止2019年9月30日,标的评估价为3.7678万元(具体详见《明细表》)。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深圳市飞流饮品实业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深圳市飞流饮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深圳市中天运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0年4月10日
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3.7678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深圳市飞流饮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原材料、产成品
挂牌价格:3.768万元(具体详见《明细表》)
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0.8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20年04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一(具体详见《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一》)
二、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二:
1、标的资产按现状及数量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可现场确认标的状况,标的资产状况以实物为准)。资产的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评估报告中内容、参数、清单等均仅作为交易的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对标的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其它披露事项详见本次标的转让的《评估报告》及《明细表》(具体详见《明细表》)。评估报告中的清单仅供参考,若实际交割转让数量少于清单数量,受让方不得以数量、重量、质量等差异为由追究相关单位及转让方的责任,其最终结果不影响成交价。
3、受让方不得借用他人名义、隐名委托、隐名联合竞价。转让方及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的描述,仅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意向受让方不得就标的资产存在或可能任何问题向转让方提出异议或主张。
4、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资产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资产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对标的资产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签字、盖章)。
5、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用、各项税费,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具体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若受让方需要施工,则在进场施工前,受让方必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受让方承担在提货现场进行拆分、装卸、搬运等工作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
7、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具体详见《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及一次性全部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金额为转让款的20%)。转让方确定全部转让款及安全生产保证金到账后,受让方在获得转让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提货。
8、受让方须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规范处置标的资产。如违规处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9、受让方须拥有或聘请有资质的施工人员对标的资产进行拆解,若施工人员在拆除、搬离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发现有隐瞒拆迁、野蛮拆卸及其他任何造成转让方财产损失的行为,受让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受让方拥有或聘请的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或条件:
1)机电工程员工的电工证;
2)钢结构工程的专业施工人员;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空作业资格证书;
4)员工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5)其他施工应具备的条件或资质。
10、受让方应在支付全部资产转让款及安全生产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资产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并将资产搬离转让方厂区。逾期5日尚未清运完毕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视为受让方自行放弃所有权,转让方有权禁止、拒绝受让方进场提货及取消受让方受让资格,转让方有权不予退回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款、交易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等),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未提清标的资产。
11、本次转让的标的由受让方负责装卸、包装、搬运、施工及运输等,所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提供前述行为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水、电等配套设施及便利。
12、受让方完成提货后,向转让方提出退还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申请。经转让方确认受让方无安全违约,转让方将在受让方完成将资产搬离完成之日起60日内无息退还受让方安全生产保证金。
13、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将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确认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6)其他转让方认为不予退还的情形。
注:上述信息所涉及的时间最终以《资产转让合同》(具体详见《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深圳市飞流饮品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新大地质公园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金加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自2001-01-20起至2021-01-17止
监管机构(部门):深圳市大鹏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飞流饮品实业有限公司除房产外的所有实物资产的批复》深鹏投控批〔2020〕1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690586 陈先生 0755-83002365 付小姐 0755-83690798 刘小姐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 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网 址: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13223288076100001
开 户 银 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