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一鸣010-6877776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6个月消石灰招标公告
 
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6个月消石灰
二、标段(包)编号:20230302030155479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本工程总规模1200t/d,2条6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2台6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2台额定12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半干法机械旋转喷雾脱酸+干法消石灰喷射+下半年消石灰采购喷射+袋式除尘+SNCR系统”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本项目的烟气净化工艺由下列系统组成:SNCR系统、CEMS系统、石灰浆配制系统、喷雾反应系统、消石灰喷射系统、下半年消石灰采购喷射系统、袋式除尘器系统、飞灰输送系统、引风机、烟道及烟囱。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采购量预估为1500吨;技术要求:石灰粉(Ca(OH)2)纯度≥90%以上,粒度≥200目(通过率大于95%)等。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分批次供货,按需方要求到货时间到货,需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货。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采购货物的生产商/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4.投标人必须提供第三方有资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消石灰检测报告,化验报告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并符合本采购技术主要指标要求。 5.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投标人不得出现因产品质量、供货时限、拖欠工资、拖欠账款、金融借贷、侵占知识产权等原因被起诉而未结案(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6.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消石灰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合同额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其他要求: 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7.2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7.3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到2023年05月15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0时0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3) 保证金账号:收款账户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0154803021942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北楼一层西侧

联系人:

联系人:袁超、马一鸣

电话:

电话:010-68777764

邮箱:

邮箱:yuanchaocwem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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