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加工厂
手工生产线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加工厂手工生产线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属于食盐预包装食品包装生产线,建设地点分别位于秀屿、泉港及漳浦,招标人为 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包1
2.1.1项目名称:福建省莆田市晶秀轻化有限公司瓶装食盐自动灌装生产线技改项目
2.1.2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东峤村
2.1.3 建设单位: 福建省莆田市晶秀轻化有限公司
2.1.4建设投资:项目EPC总承包控制价为350.22万元。
2.1.5建设规模、内容及要求:详细描述详见《发包人要求》
2.1.5.1建设规模:全自动瓶装食盐罐装生产线一条,正常产能为0.35kg/瓶*35瓶/分钟*60分钟/小时*16小时/每天*225天/年=2646吨/每年;
2.1.5.2建设内容:本次改造位于在福建省莆田市晶秀轻化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内,①新增原料吨袋风淋输送系统;②改造现有加碘机和分料系统;③新增一条自动灌装生产线;④新增二维码系统;⑤部分厂房设施改造,⑥水、电(含网络系统)、气利用原有系统并进行部分改造。
2.1.5.3建设要求:
1、以上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工作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生产线的交付正常使用为止;
2、采用本地原料盐,产品满足白度、粒度及含水率指标;
3、本工程在盐高腐蚀环境下,工艺及建筑设计需到达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具体详发包人要求。
2.1.6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含项目准备、项目施工及项目验收)不超过4个月,即2019年3月~2019年6月。
2.2招标包2
2.2.1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瓶装食盐自动灌装生产线技改项目
2.2.2建设地点:泉港区山腰街道办辖区驿峰中路999号
2.2.3 建设单位: 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
2.2.4建设投资:项目EPC总承包控制价为473.51万元。
2.2.5建设规模、内容及要求:详细描述详见《发包人要求》。
2.2.5.1建设规模:全自动瓶装食盐灌装生产线一条,正常产能为0.3kg/瓶*35瓶/分钟*60分钟/小时*16小时/每天*225天/年=2268吨/每年;
2.2.5.2建设内容:本次改造位于在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内,①改造现有分料系统;②新增一条自动灌装生产线;③新增二维码系统;④新建自动灌装生产线车间,面积160平方米(含空调系统)、⑤新建手工分拣间,面积120平方米(含空调系统及人工通道风淋室);⑥水、电、气和通信利用原有系统并进行部分改造。
2.2.5.3建设要求:
1、以上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工作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生产线的交付正常使用为止;
2、采用本地原料盐;
3、本工程在盐高腐蚀环境下,工艺及建筑设计需到达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具体详发包人要求。
2.2.6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含项目准备、项目施工及项目验收)不超过4个月,即2019年3月~2019年6月。
2.3招标包3
2.3.1项目名称:福建省晶浦轻化有限公司腌制盐自动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
2.3.2建设地点:漳州市漳浦县竹屿南屿路120号
2.3.3 建设单位: 福建省晶浦轻化有限公司
2.3.4建设投资:项目EPC总承包控制价为168.88万元。
2.3.5建设规模、内容及要求:
2.3.5.1建设规模:自动腌制盐生产线一条, 正常产能为2.0kg/袋*15袋/分钟*60分钟/小时*16小时/每天*225天/年=6480吨/每年;
2.3.5.2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福建省晶浦轻化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内,①新增腌制盐自动生产线;②新增二维码系统;③改造腌制盐自动生产线车间,面积220平方米(含空调系统及人工通道风淋室);④水、电、气和通信利用原有系统并进行部分改造。
2.3.5.3建设要求:
1、以上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工作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生产线的交付正常使用为止;
2、采用本地原料盐;
3、本工程在盐高腐蚀环境下,工艺及建筑设计需到达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具体详发包人要求。
2.3.6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含项目准备、项目施工及项目验收)不超过4个月,即2019年3月~2019年6月。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生产线设计、造价编制、设备供货、土建设施基础及电气相关配套施工、设备就位安装、设备通电检测及生产线联动、试生产及生产线查定,竣工验收等交钥匙总承包工程。
2.4.1工程设计:建筑及轻工工程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工艺设计、生产线设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包括土建设施基础及电气相关配套工程、自动食盐灌装生产线;
2.4.2生产线工艺方案设计:符合生产线的原料、加工、包装、储运的要求。包括生产线的施工图设计、设备参数设计、零部件设计、材料清单,生产线总体工艺方案设计需经发包人进行审查;
2.4.3工程造价清单编制与EPC项目总承包造价编制: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生产线设备的造价,编制EPC项目总造价;
2.4.4工程施工:施工按图纸范围施工,包括土建设施基础工程及电气相关配套工程,工程内业资料完整提供给发包人;
2.4.5生产线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联动及试生产的在线服务等:承担生产线的安装并且完成现场调试,负责技术档案的完整归档移交,负责各个岗位的培训,承担试生产的在线服务。
2.4.6 EPC项目管理:承包人完成EPC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并且包括与招标人就生产经营之间的配合协调,生产线设备安装调试项目的现场配合服务等。
2.4.7 生产线设备验收及系统查定:承包人完成生产线在试生产后的设备查定,出具查定报告提交发包人审核。
2.5 EPC总承包项目造价范围:自EPC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发生的费用至生产线完成查定及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2.6各投标人必须同时对本项目的3个招标包进行投标,若未对3个招标包同时投标,则视为投标无效。
2.7 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的授予:中标人必须分别与3个招标包中各自的建设单位签订各自的项目总承包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轻纺行业(轻工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制盐及盐化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同时具备以下(1)、(2)、(3)项资质,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2投标人的人员要求:承包人拟派出的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全职承担项目实施,具体考核规定详见《发包人要求》:
3.2.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担任。
3.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2.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项目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轻纺行业(轻工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制盐及盐化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仅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3月26 日上午09时00分前汇达指定账户;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银行转账(电汇);②银行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一:银行转账(电汇)
应从投标人住所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二:银行保函
若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并将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2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 称: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省府路一号金皇大厦7层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 0591-87541878-711
传 真:0596-87535047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
联 系 人:林腾、毛祚照、李卉、阳晓玫
电 话:0591-87554218
邮 编:350000
电子邮件:87554218@sina.com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118080100100104492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