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顺德区碧桂路以东、乔岸路以北地块地下停车场工程施工总承包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2.95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01-440606-2024-0017-03
预算金额2.95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0757-2929904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工0757-223171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顺德区碧桂路以东、乔岸路以北地块地下停车场工程施工总承包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6-2024-0017-03

项目名称:顺德区碧桂路以东、乔岸路以北地块地下停车场工程施工总承包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1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一、答疑内容

疑问(一):投标人须知1.12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没有该部分内容请补充;

答: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12项已勾选“不允许”,本项目不存在可偏离项。

 

疑问(二):投标人须知3.2.3 “非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国家现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标准)和 2018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预算价未按2018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算预算包干费,应增加该部分费用;

答:预算包干费非强制性设置,请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疑问(三):地下室外墙及人防墙部位未计算止水螺杆,应增加该部分费用;

答:此费用不另外单独计算,于直行墙模板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疑问(四):清单预算价编制说明3.4条“因本工程范围内出于对基坑安全考虑及场地安全考虑,因此于场外临时设置堆土场用于回填土方的临时堆放,其利用土方的场内外运输于单价中综合考虑”,是否可以理解为本项目所有开挖的土方均先运至招标人场外地点堆放,后期待招标项目回填结束后再由投标人二次开挖运走;请招标人提供场外堆土地点,并明确堆放地点能满足项目的所有开挖土方的堆放,如不能满足应增加相应费用;另外余方弃置预算单价为2.95元/立方米是否有误、应该调整;

答:招标人场内场外均不提供堆土地点。有关项目单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填报,预算书中单价不调整。余方弃置为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请投标人结合项目特征描述自行考虑报价。

 

疑问(五):专用合同条款第87页“11)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的检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给予配合,”请问明确哪些检测项目由招标人委托;

答:桩基检测由招标人另外单独委托。

 

疑问(六):招标预算价中的所有专业分包工程,是否按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价投标报价;

答:所提供预算价仅供参考,工程量清单所有专业工程报价由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填报。但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且不得更改招标文件中列明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金额。

 

疑问(七):清单预算价中主要材料价格参考《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发布 2024年9月份建设工程动态人工、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指数等造价信息的通知(佛建价(2024)31 号)》、《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发布 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建筑材料同比价格指数等造价信息的通知》,不足部分参照《佛山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三季度总第 139 期)》,缺项部分按周边地区发布信息价计取,无发布信息价的按市场询价计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预算价中部分工料机价格未按上述公布的信息价计算,应该按公布的信息价调整过来;另外《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已公布了第10期信息价,建议预算价中工料机价格按第10期信息价计算;

答:不调整,按原预算书内容执行。

 

疑问(八):招标书中材料调差值计算方法是:

材料调差值ACti 的计算ACti=Ci-C0x(1+R)

式中:△Cti -每期《计量与支付证书》批复计量的工程量的材料价调差值,正值代表调增,负值代表调减;当-5%≤R≤5%时,ACt=0;

Ci-计量每期批复日期当月公布的材料信息价;

C0-调差基价,即清单预算价编制采用的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及指数等造价材料的发布价,若材料发布价中没有的价格优先采用佛山市造价咨询与招标采购协会发布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价格为材料调差基价,与承包人的清单报价无关;如发生暂时停工的造价调整,调差基价采用实际开工日期当月的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

R一风险幅度,R=:

当R>5%时,取 R=5%;

当R<-5%时,取 R=-5%;

当-5%≤R≤5%时,取ACt=0;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材料涨跌超过5%的部分不计算,建议调整为涨跌超过5%的部分也应实际计算;

答:按原条款执行。

 

疑问(九):信息价中部分材料存在浮动区间值,清单预算价中是按其中的最低值计取;建议按区间中间值将预算价进行调整;

答:清单预算价不调整。

 

疑问(十):招标文件中注明:“本工程所有施工机械进退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里面,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所有大型机械设备安拆费,仅计算施工电梯、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及其基础;”清单预算价中未计算塔吊进退场及其基础费用,应该增加;

答:所有大型施工机械进退场费、安拆费及其基础费用不予增加,投标单位应自行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疑问(十一):本项目截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投标时间短,能否提供清单预算价的易达计价版本;

答:不提供。

 

疑问(十二):招标文件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合同工期”中本款补充:工期控制节点说明第2条“未能在合同工期要求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每延迟一天处以5万元罚款;”。因本次招标范围仅为地下室部分,地下室部分能否单独竣工验收备案,若不能应删除此条款。

答:按原条款执行。

 

疑问(十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64页本款补充:工期控制节点第3条“总罚款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第107页7.5.2条中第(2)条“合同总工期每延期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人民币50000元,最高违约金扣除累计不超过合同结算价的3%”。前后罚款总额相矛盾,应统一改为“1%”。

答:有关工期延误的违约金统一修改为“1.未能在合同工期要求时间内完成地下室结构封顶,每延迟一天处以2万元罚款;2.未能在合同工期要求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每延迟一天处以5万元罚款;3.总罚款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详见本澄清通知“二、澄清修改内容”。

 

 

疑问(十四):技术标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第50页的要求编制,是否按照评审因素进行编制目录?

答:为方便评审建议编制技术标目录,但不作为强制要求。

 

疑问(十五):招标清单中土方工程中余方弃置基准价异常情况,经多方了解,清单余方弃置基准价与市场价相差极大,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此项清单需调整基准价。

答:招标人场内场外均不提供堆土地点。有关项目单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填报,预算书中单价不调整。余方弃置为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请投标人结合项目特征描述自行考虑报价。

 

疑问(十六):本招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6 月至 2024 年 11 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但北京社保只能查询到上上月份,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京社保发〔2013]45 号说明了北京社保五项社会保险查询的最大年月为申请查询年月的上上月,能否提供 2024 年 5 月至 2024 年 10 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做为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0.15项第13点“对于本工程涉及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人员,其社保证明材料补充如下说明: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规定执行。

 

疑问(十七):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文”自 2009 年 4 月起,我部开始对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书面函复制度”,2009年 4 月之前的高级职称证是否能做为证明文件?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疑问(十八):可否提供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临水接驳点管径,变压器容量?

答:临水管径DN100,在地块西南角接驳;临电接驳点位于地块西南角的两台箱变,变压器容量为630+160=790kVA。其他单位使用临水临电,中标单位要无条件予以配合,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不允许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疑问(十九):可否提供施工区域及附件区域地下管线和设施探测资料?

答:可提供;具体详见本澄清文件附件。

 

疑问(二十):可否提供地质勘察报告?

答:可提供;具体详见本澄清文件附件。

 

疑问(二十一):可否提供建筑及结构专业CAD版图纸?

答:可提供;具体详见本澄清文件附件。

 

疑问(二十二):从卫星地图上看,项目西侧用地红线与碧桂路之间的存在绿化空地,该区域能否用作施工堆场及道路?

答:不可占用。

 

疑问(二十三):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15.4描述“本项自投标文件可不需要造价人员签字和盖章。经济标中总价措施、规费等表要求签字盖章地方不用签字盖章”,请问若此部分进行了盖章或者签字,此投标文件是否有效,是否会废标?请明确。

答:本项自投标文件可不需要造价人员签字和盖章。经济标中总价措施、规费等表要求签字盖章地方不用签字盖章。无论投标人在该处是否盖章或者签字,均不作无效标判定。

 

疑问(二十四):招标文件中定标因素表4,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中描述的“对定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团队(含项目负责人,且横向比较不多于5名人员,超出人数部分仅以前五名人员进行比较)进行横向比较”,请问描述中需要比较的五名人员具体是哪些,是否为配备情况中的得分五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工程师、安装工程、造价工程师)?请明确。

答:是。

 

疑问(二十五):未见地勘报告,疑问:需补充地勘报告。

答:可提供,具体详见本澄清文件附件。

 

疑问(二十六):地面各单体建筑首层结构标高。疑问:是否除A-1#、A-2#外,其余单体室内结构标高均同地下室结构顶板标高2.000m?

答:否,首层室内标高在黄海高程3.45~3.75米。

 

疑问(二十七):地下室顶板外围挡土墙。疑问:

①按造价咨询工作联系单001第23条、24条,结合结构顶板图,请明确目前地下室范围边缘位置顶板至高出室外标高0.3米位置均需做挡土墙设计。

②如第①点确认做,则室外地下室边缘位置均有高出地面0.3米的挡墙,且地下室范围内排水等将不与地下室范围外联系。

③顶板外围挡土墙详图,建筑图为高出室外标高0.5米,结构图为高出室外标高0.3米,以哪个为准?

答:根据施工图纸及做法大样,按高出室外地面标高0.3米进行施工,具体施工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招标人进行确定。数量如有调整,按实进行结算;

反坎上设置预留洞口。保证覆土层与地下室外覆土联通,详施工图;

该做法为0.3米高钢筋混凝土+0.2米高素混凝土。

 

疑问(二十八):招标清单中“余方弃置”清单描述为采用环保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外运废料,且包括渣土消纳处置费,但清单综合单价仅2.95元/m3,价格明显与清单描述包括内容不相符,单价远低于市场价格,请复核明确此项单价是否合理?

答:招标人场内场外均不提供堆土地点。有关项目单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填报,预算书中单价不调整。余方弃置为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请投标人结合项目特征描述自行考虑报价。

 

疑问(二十九):投标文件中是否只需提供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人员?招标文件合同第156-157页“(3)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及第179页“附件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中的其他人员在投标阶段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自行考虑,中标后需严格按照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疑问(三十):招标文件P64页,开工时间2024/12/1,与实际情况存在矛盾,请明确具体开工时间以及其他节点相应顺延时间?

答: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统一暂按2024年12月1日为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疑问(三十一):请明确临电箱变以及临建接驳口位置。

答:临电接驳点位于地块西南角。

 

疑问(三十二):明确临水管径大小以及临水接驳口位置。

答:临水管径DN100,在地块西南角接驳。

 

疑问(三十三):请提供本工程的效果图。

答:不提供。

 

疑问(三十四):请提供本工程的排水点位置以及排污点位置。

答:位于项目西南侧。

 

疑问(三十五):请提供本工程的地质勘查报告。

答:同疑问(二十)回复。

 

疑问(三十六):请提供本工程的CAD版电子图纸。

答:提供建筑及结构专业CAD版图纸,具体详见本澄清文件附件。

 

疑问(三十七):本项目技术标限制300页,请问技术标封面是否含在300页中?

答:技术标封面包含在300页中。

 

疑问(三十八):根据施工围挡和红线图纸,施工围挡(红线内)北侧和南侧的空地是否可作为临建(现场生活及办公区)场地使用?

答:不可以。

 

疑问(三十九):计价软件中其他费用中的“白蚁防治费”、““房屋鉴定费”、“道路检测费”只显示计算基数及费率,无法输入单价,是否应在软件计算基数中直接表达计算基数*单价。

答:易达文件可正常填写,其他软件无法正常填写的,请直接在计算基数处填写清单数量*单价,费率按照100%填写。

 

疑问(四十):投标人须知中P14页3.2.10写明风险控制价为:185456128.39元;而P25页10.15.20“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的 94%(即 193698622.99)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其启动澄清程序”,两者是否正确无误?

答:无误,两者并不矛盾。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的94%(即193698622.99)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其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疑问(四十一):本工程清单预算价中所有的余方弃置清单综合单价为2.95元/m3,该清单特征描述内容对应此过低单价不合理,且该单价对于整体预算影响较大,是否有误?

答:招标人场内场外均不提供堆土地点。有关项目单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填报,预算书中单价不调整。余方弃置为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请投标人结合项目特征描述自行考虑报价。

 

疑问(四十二):单位工程【10KV变配电工程(室内)】其他项目中的电房安健环的子项报价广联达无法直接填写单价,是否可以理解为在计算基数处填写数量*单价,费率填写100%?

答:易达文件可正常填写,广联达无法正常填写的,请直接在计算基数处填写清单数量*单价,费率按照100%填写。

 

疑问(四十三): 除安全文明目标外,是否有明确强制质量目标?

答:是。

 

疑问(四十四):招标正文中体现“争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采用定型化安全防护)。”是否是强制目标?

答:是。

 

疑问(四十五):如需向发包人、代建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办公生活区,请明确所需房间数量或具体要求。

答:向发包人、代建单位及监理单位各提供一间办公室。

 

疑问(四十六):因地下室与主体是分开招标,且本工程需要设置塔吊,塔吊设置是否还需考虑主体施工?

答:是否设置塔吊由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如确需设置塔吊,塔吊的设置需要考虑主体施工,引起相关增加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疑问(四十七):请提供一版地上总平图纸。

答:不提供。

 

疑问(四十八):地下室施工与主体部分施工,两个单位主体是否穿插同时施工?还是分先施工和后施工?项目地下室用地红线未完全覆盖所有分区界限和建筑红线,地下室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是否要单独设置临时围挡。

答:以地下室结构顶板为界面进行穿插施工;地下室区域范围分先后施工;是。

 

疑问(四十九):是否分区界限内所有的换填均由地下室施工主体负责。

答:是。

 

疑问(五十):场地的临时水电是否可接项目西北侧的市政水电接驳处,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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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

 

疑问(五十一):招文中P273页投标人在应用殷雷、新点、易达等相关的计价软件编制清单报价时,因软件差异所产生的细微格式偏差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因广联达编制的清单报价导出的COS文件造成的格式偏差是否符合投标要求。

答:因软件差异所产生的细微格式偏差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64页,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第二点“合同工期”作出澄清:

原内容:

澄清修改为:

……

说明:

1. 未能在合同工期要求时间内完成地下室结构封顶,每延迟一天处以 2 万元罚款;

2. 未能在合同工期要求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每延迟一天处以 5 万元罚款;

3. 总罚款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

说明:

1. 未能在合同工期要求时间内完成地下室结构封顶,每延迟一天处以 2 万元罚款;

2. 未能在合同工期要求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每延迟一天处以 5 万元罚款;

3. 总罚款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3%。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2、现就《招标文件》第107页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作出澄清:

原内容:

澄清修改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交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没有按时完成要求的节点工期,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合同总工期每延期 1 天,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人民币 50000 元,最高违约金扣除累计不超过合同结算价的 3%,从期中支付或者结算中扣除且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总工期延期超过 2 个月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选择施工单位,承包人必须在七天内撤离现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在承包人工程尾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不再向承包人支付本工程尾款,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因承包人延误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足。

……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交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没有按时完成要求的节点工期,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未能在合同工期要求时间内完成地下室结构封顶,每延迟一天处以2万元罚款;未能在合同工期要求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每延迟一天处以5万元罚款;总罚款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3%,从期中支付或者结算中扣除且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总工期延期超过2 个月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选择施工单位,承包人必须在七天内撤离现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在承包人工程尾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不再向承包人支付本工程尾款,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因承包人延误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足。

……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3、现就《招标文件》第121页,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7 承包人设立“工程款支付共管账户”作出澄清:

原内容:

澄清修改为:

12.7 承包人设立“工程款支付共管账户”

承包人与发包人以承包人单位账号开设共管账户,由双方共同管理,进度款统一按需转入共管账户;第三方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商等)申请进度款,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确认后,由共管账户支付至第三方单位指定账户,确保专款专用;相关规定如下:

(1)发包人及承包人一致同意,承包人在指定银行新开立以下人民币一般结算账户作为本合同项下支付本项目工程款的共管账户(下称“共管账户”)。

共管账户的预留印鉴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章、单位财务专用章,和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章或财务总监私章组成,共管账户应采用上述预留银行印鉴,不得使用支付密码印鉴。如开通网银支付功能的,网银支付至少需设立两级审批,制单盾、复核盾由承包人保管,审批盾由发包人保管。

……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12.7 承包人设立“工程款支付共管账户”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承包人与发包人以承包人单位名义开设共管账户,由双方共同管理,进度款统一按需支付至共管账户;第三方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商等)申请进度款,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确认后,由共管账户支付至第三方单位指定账户,确保专款专用;相关规定如下:

(1)发包人及承包人一致同意,承包人在指定银行新开立以下人民币一般结算账户作为本合同项下支付本项目工程款的共管账户(下称“共管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共管账户的预留印鉴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章、单位财务专用章,和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章或财务总监私章组成,共管账户应采用上述预留银行印鉴,不得使用支付密码印鉴。如开通网银支付功能的,网银支付至少需设立两级审批,制单盾、复核盾由承包人保管,审批盾由发包人保管。

……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4、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合同附件19:参考品牌表 ”第3项“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的使用单位建议品牌作出澄清:

原内容:

澄清修改为:

序号

材料名称

使用单位建议品牌

3

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

新业、有利、华润、新港兴、新广利、长华、复特、华兴建筑、新翔、顺业、顺冠、鼎立、和乐或同等档次其他品牌

序号

材料名称

使用单位建议品牌

3

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

新业、有利、华润、新港兴、新广利、长华、复特、华兴建筑、新翔、顺业、顺冠、鼎力、和乐或同等档次其他品牌

 

5、《招标文件》第95页,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3.1(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增加第47)款“47)车道出入口吊顶铝单板开料前需与灯光设计校对开孔尺寸、规格尺寸,相关的开孔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予调整;”

 

6、随本澄清文件发布勘测资料及地质勘查报告、建筑及结构专业CAD版图纸电子版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澄清文件的附件。

 

7、本项目为代建项目,由于云平台数据导入问题,投标人在编制经济标“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及“二、投标保证金”时,在招标人处填写“佛山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或“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均视作符合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8、本项目招标活动相关时间变更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德区大良龙盘路东华侨城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

                         场3号楼13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757-29299043                      联系方式:0757-22317106

 2024年12月13日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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