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0070801582
预算金额950.00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2007080158-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玉潭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金裕鑫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辅警制服装备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708015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春秋执勤服 制服 / 190 76950
2 夏季执勤服 制服 / 190 17670
3 夏单裤 制服 / 190 25650
4 内衬 制服 / 190 17670
5 多功能服 制服 / 95 23180
6 冬季执勤服 制服 / 95 38190
7 鞋子 皮鞋或靴 / 95 24700
8 辅警软肩 制服 / 95 950
9 辅警硬肩 制服 / 95 1045
10 布编号 制服 / 190 1900
11 大盖帽 帽子 / 95 3325
12 伸缩警棍 警械设备 / 95 3420
 合计金额小写: 234650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叁万肆仟陆佰伍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起始日期:2020年8月2日,完成日期:2020年9月1日。总日历天数30天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办事处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供方负责包装及运输送货上门交甲方验货查收,期间产生费用由供方负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4.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4.3付款方式:待所有货物一次交付,经双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付剩余5%(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2 收款账户: 湖南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船湾支行(湖南金裕鑫服饰有限公司:8201075000004013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供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

5.2.3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

5.3.2 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

5.3.3 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供方货物到达玉潭街道办事处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派人收取货物并验收

6.2 供方按约定的项目及质量交付所有货物,甲方应当在货到的时间内试穿,质量不符的应当当场告知到供方,供方负责免费更换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7.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1.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11.2.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玉潭街道办事处 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船湾镇金子坪居委会28号
法定代理人: 朱文祥 法定代理人: 谭庚飞
委托代理人: 李荣平 委托代理人: 谭光友
电话: 0731-88980188 电话: 0731-2375267
传真: 0731-88980188 传真:

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pdf
  2. 中标通知书.pdf
  3. 响应文件.doc
  4. 合同明细.xls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95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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