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脱硫废液(渣)委托处置项目(第五次)
投标剩余时间11天
金额
2450.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y2024zb001
预算金额2450.00元
招标公司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毛鑫禹1762007074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琳琳152412831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8
公告正文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脱硫废液(渣)委托处置项目(第五次)(招标编号:LNHY2024ZB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脱硫废液(渣)委托处置项目(第五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450 元/吨(含税),招标人为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烟气净化中心由于系统内水体需要定期更换,每年约更换 2 次,每次更换所产生的脱硫废液(渣)约 500m³。现需要委托环保手续齐全,能够无害化利 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转移并处置,具体处置量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脱硫废液(渣)委托处置项目(第五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脱硫废液(渣)委托处置项目(第五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001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脱硫废液(渣)委托处置项目(第五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001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脱硫废液(渣)委托处置项目((第五次))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环 保手续齐全(包含环评 批复、验收、排污许可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件等);7.采购文 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售后不退。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 7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 71 号)
七、其他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 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 LNHY01@163.com 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 15241283121 确认,确定获取采购文件时 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邮件为准。以上资料仅限于获取采购文件, 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 小 组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供以下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市牌楼镇海街 108 号
联 系 人:毛鑫禹
电 话:17620070747
电子邮件:97834914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城市旭东小区金东四季花城 2 期 8#-4 门点 顾琳琳 联 系 人: 顾琳琳
电 话: 15241283121
电子邮件: LNHY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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