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纵湖水润天成酒店室外石材翻新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7.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8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183611175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纵湖水润天成酒店室外石材翻新工程招标公告
大纵湖水润天成酒店室外石材翻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纵湖水润天成酒店室外石材翻新工程
2.项目地点:大纵湖旅游度假区
3.项目规模:大纵湖水润天成酒店室外石材翻新工程投资额约为27.8万元
4.工期要求:1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大纵湖水润天成酒店室外石材翻新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2023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标处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标处理同时提请监督机构处罚.
6.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及身份证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8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都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7楼西户】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吴工,联系号码:18361117595)。
六、开标时间:2024 年3月 9 日9:30 时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大纵湖湖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1385134744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39067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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