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A5栋214号物业场地招租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1z240211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深圳市司法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战小姐0755-8369051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402118 | 项目名称 | A5栋214号物业场地 |
起始日期 | 2024年08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8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金湖路61号 |
面积/数量 | 62.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2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96.3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4%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综合 |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租赁押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承租方承租该物业,须守法经营、安全使用租赁房产,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若承租方经营项目涉及商标侵权等自行承担责任;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8.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9.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对该物业进行转租、转借; 10.该物业不得用于经营棋牌室、私房菜、宾馆招待所、培训机构及仓库、生产车间等。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3.如意向承租方为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中行政处罚、失信惩戒、风险提示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网站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要求材料;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8.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自然人(以下材料均需签字按指模):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4.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战小姐 ;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510; 0755-26922954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司法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9,902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罗湖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4.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5.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6.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免租期含在租赁期限内,原承租方无免租期,新承租方享有2个月免租期。若原承租方用其他自然人或是公司报名,且实际工作人员不变,最终若成为新的承租方,则该新承租方不享有免租期。 8.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9.网络竞价报价加价幅度为:1元/㎡/月或1元/㎡/月的整数倍。 10.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的所属公司深圳市金湖企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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