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灭火器及安全器具(长春)招标公告
金额
23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y-2024022
预算金额2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红丹0431-805142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灭火器及安全器具(长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202402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灭火器及安全器具(长春)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长春卷烟厂所属区域采购灭火器及安全器具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废 旧灭火器的回收、无公害化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灭火器及安全器具(长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灭火器及安全器具(长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出具“废旧灭火器回收依法依规处理承诺书”,且提供任意生产厂家 废旧灭火器授权回收书(回收应不限品牌、规格、型号)。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 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 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 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 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己中标的,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 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 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 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 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 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 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 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 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2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 座9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 座902室。 七、其他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灭火器及安全器具(长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TY-2024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灭火器及安全器具(长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 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灭火器及安全器具(长春) 2.2 招标内容:为长春卷烟厂所属区域采购灭火器及安全器具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及废旧灭火器的回收、无公害化处理。 2.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提出需求后,由招标人通知送货地点:长春卷烟厂新厂区、顺风库、 西库、老厂区和长白山科技大厦。 2.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要求以及国家或省级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2.6 交货期:招标人提出需求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 2.7质保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出具“废旧灭火器回收依法依规处理承诺书”,且提供任意生产厂家 废旧灭火器授权回收书(回收应不限品牌、规格、型号)。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 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 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 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 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 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 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 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 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 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 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 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 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949909208@qq.com 邮箱,并 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 版,所有资料扫描一个PDF: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 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0514212)检查资料的完整 性,如未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 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 理),检查通过后方可缴纳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承诺书” 电子版发送至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承 诺书”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方可参与本项目,否则由此 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9日9时00分,递交地 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问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899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联系人:于红丹 电话:0431-80514212、0431-8552805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 899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 905室 联系人: 于红丹 电 话: 0431-8051421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4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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