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标段二)【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0105-04-01-267627 | ||
投资项目名称 |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主体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标段二) | ||
标段(包)名称 |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标段二)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车辆段内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总占地面积约109,311㎡,总建筑面积约160,000㎡(含地下室)。包含公寓楼栋3栋,小独栋办公7栋、中轴盖板以及商业配套等。本项目绿建等级:按国标三星。建筑最高高度约为116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7376㎡,建筑最高层数为31层。 本项目为广州地铁赤沙车辆段上盖,涉及地铁保护;包含精装修、幕墙、后改造等,过程中需使用BIM技术、铝模。 ①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要求在项目前期编制全过程BIM监理规划,审核设计阶段BIM任务书、划分工作界面和技术管理要求,审核施工阶段的BIM实施规划及细则,利用BIM技术进行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开展环保监理等工作。 ②29#-31#使用全新铝模、室内外截水系统、结构拉缝、吊篮等技术体系、水电精准定位、楼层及顶板截水成品保护工艺、顶板防水同步(顶板快速封闭)、二次结构成型及小型PC工艺、爬架雾化喷淋养护等配套工艺等;要求监理单位针对上述工艺制定相应的监理细则,审核施工单位针对上述工艺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依据监理细则及施工专项方案开展专项监理工作。 (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 ||
招标内容 | 监理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及竣工验收等监理工作。具体包括盖上综合体开发、盖下开发预留空间(除建筑、结构外)、园林景观,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阶段要求:前期工程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保修阶段。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约49个月。实际起始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8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投标人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注: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一)。注: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拟投入的人员含有被拒绝的个人则该投标人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6)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注: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6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6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6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13560100131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75800-81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