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陇西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小区项目附属工程EPC总承包
金额
2005.58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91621122ma7004174849
预算金额2005.5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详情
1 91621122MA7004174849001 2005.581400万元 工程-施工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陇西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小区项目附属工程EPC总承包-91621122MA7004174849001
招标控制价(万元): 无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且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拟派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述人员需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不含退休人员;
3.2本次招标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应满足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②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
3.5投标文件获取结束后,施工单位请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并通过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信息确认,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统一到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3.6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标段内容: 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 陇西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小区项目附属工程EPC总承包 |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 91621122MA700417484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监督机构: | 陇西县自然资源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陇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005.58140000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是否电子标: | 否 |
招标方案说明: |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园建(活动区域铺装;沥青道路;机动车停车位;充电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EPDM地垫;亭子;长廊;水景;围墙)。二、绿化。三、专项(灯光照明、监控及广播系统安装工程;室外给排水系统工程;消防管网工程;供暖系统工程)。 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园建(活动区域铺装;沥青道路;机动车停车位;充电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EPDM地垫;亭子;长廊;水景;围墙)。二、绿化。三、专项(灯光照明、监控及广播系统安装工程;室外给排水系统工程;消防管网工程;供暖系统工程)。 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详情
1 91621122MA7004174849001 2005.581400万元 工程-施工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陇西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小区项目附属工程EPC总承包-91621122MA7004174849001
招标控制价(万元): 无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且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拟派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述人员需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不含退休人员;
3.2本次招标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应满足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②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
3.5投标文件获取结束后,施工单位请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并通过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信息确认,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统一到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3.6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标段内容: 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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