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绍兴管理中心高速公路护栏改造提升工程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14.1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2023年绍兴管理中心高速公路护栏改造提升工程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2023年绍兴管理中心高速公路护栏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1782亿元(含施工、设计、监理等),各路段投资杭甬绍兴段1902万、上三上嵊段4017万、上三新天段3331万、甬金金华段2532万,本项目预算14.13万元。为加强护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拟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协助完成2023年护栏提升工程包括建设前期审计、施工阶段审计、工程完工后结算审计,对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隐蔽工程及工程量签证审计、工程变更及价款的审计等工作。实施地点绍兴,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设1个标段,4个合同段,101合同段杭甬绍兴段、102合同段上三上嵊段、103合同段上三新天段、104合同段甬金金华段。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6月(具体以实际为主)
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交竣工阶段,审计工作均以定时、驻场的审计形式开展。在项目实施阶段,每隔一定时间开展一次审计工作;在项目交竣工阶段,开展二次审计工作。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按具体方案计划时间完成委托审计任务。
5、其他: 采购项目若不涉及合同实质性内容,可续签合同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具有工程管理咨询甲级资质(按《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规定,甲级资质到期后未延续的,视为符合要求)。
(2)业绩要求: 近5年内具有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及结算审计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 年11月23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审计组长1人。下设1个审计组:工程审计人员4人以上,合计5人以上。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 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 16 时 00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绍兴管理中心 (地址:浙江省绍兴越城区斗门镇西堰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 15157589871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 12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
地 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西堰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5157589871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3、监督部门: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 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楼
电 话: 0571-87985588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2023年绍兴管理中心高速公路护栏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1782亿元(含施工、设计、监理等),各路段投资杭甬绍兴段1902万、上三上嵊段4017万、上三新天段3331万、甬金金华段2532万,本项目预算14.13万元。为加强护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拟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协助完成2023年护栏提升工程包括建设前期审计、施工阶段审计、工程完工后结算审计,对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隐蔽工程及工程量签证审计、工程变更及价款的审计等工作。实施地点绍兴,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设1个标段,4个合同段,101合同段杭甬绍兴段、102合同段上三上嵊段、103合同段上三新天段、104合同段甬金金华段。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6月(具体以实际为主)
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交竣工阶段,审计工作均以定时、驻场的审计形式开展。在项目实施阶段,每隔一定时间开展一次审计工作;在项目交竣工阶段,开展二次审计工作。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按具体方案计划时间完成委托审计任务。
5、其他: 采购项目若不涉及合同实质性内容,可续签合同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具有工程管理咨询甲级资质(按《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规定,甲级资质到期后未延续的,视为符合要求)。
(2)业绩要求: 近5年内具有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及结算审计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 年11月23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审计组长1人。下设1个审计组:工程审计人员4人以上,合计5人以上。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 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 16 时 00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绍兴管理中心 (地址:浙江省绍兴越城区斗门镇西堰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 15157589871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 12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
地 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西堰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5157589871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3、监督部门: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 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楼
电 话: 0571-87985588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