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员工周转业务大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员工周转业务大楼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东海公司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舟山员工周转业务大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东海西路215号。
2.3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6000.4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约14274.44平方米(地上13层建筑面积约11921.32平方米,已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 2353.12平方米),建筑高度48.35米(1层为4.50米,2-3层为4.20米,4-13层为3.50米,地下室为4.5米),主要包含主楼(1-3层主要功能为大堂、接待、厨房餐厅、生产作业实操基地等,4-13层为150间员工倒班周转公寓)地下室(设备用房、车位)及室外配套等。
2.4场地条件及现状:本项目场地红线外周边市政道路已完善并具备通行条件,地下室主体施工已完成(需要加固),其他区域为自然填土地面,地势平整(局部需要平整和清理的费用需投标人自行考虑);场地有部分临时用房(需拆除,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开工前具备市政供水、供电条件;污排和施工现场临时开口(含与市政道路接驳)的工作需投标人自行接驳并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5项目投资:总投资14898.67万元。
2.6招标范围:舟山员工周转业务大楼建设项目以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方式对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的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用地红线以内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各专项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和指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费用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
3.2企业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中二项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双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双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不得低于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标准;
④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资料;
⑤联合体双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下同)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业绩;
3.4.1投标人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2019年6月1日以来(以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或项目法人盖章确认的完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下同),单独或以联合体身份完成过规模1万平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
3.4.2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是指:项目经理2017年6月1日以来,担任过规模1万平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中二项资格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②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6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7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8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9诚信承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10项目经理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经理二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3.11施工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3.12施工资质企业还须满足以下要求:施工资质企业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 A 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③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 号文件规定)、持证上岗。安全员须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13项目班子配备:
①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连续近 3 个月)。
②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浙江网站(www.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 5 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3.16舟山市外施工企业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市外进舟企业联系卡。浙江省外设计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8月02日~ 2022年08月08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 CA 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 4008503300 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384041593。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4中标人确定后,进场交易费将由中标人牵头人统一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3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301288699
招标代理人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9层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1871016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