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石化静设备隐患治理项目炼油五联合二套焦化除焦系统电动顶驱采购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锦州石化静设备隐患治理项目炼油五联合二套焦化除焦系统电动顶驱采购(二次) |
项目概况: | 2. 采购范围2.1 采购范围:锦州石化公司炼油五联合二套焦化装置钻杆驱动组件(电动顶驱)两套,两套顶驱共用一台变频柜,变频柜包含所带的两套配套变频器(变频器至于变频柜内,两台变频器能够独立运行,且互为备用)、防爆操作柱2台(控制电动顶驱)、与水马达长度相同且接口相同的短节2套、防爆接线盒2台、移动电缆及护套2套,以及与现场高压胶管和钻杆配套连接的法兰垫片等。不划分标段。2.2 功能用途:2024年大检修技改技措。2.3 服务(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2.4 项目(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分公司。2.5 标准及规模:详见技术要求。2.6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7 报价方式:1轮报价。2.8 最高限价:含税固定总价35.0万元(增值税执行中石油和辽宁省最新规定)。2.9 公告发布地址: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搜索。(如网站无法显示,请及时拨打:4008800114,请求客服处理,如第二天未处理好,请继续打客服电话处理,客服电话较为繁忙,请耐心等待并多次拨打。) 2.10 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且投标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付款60%,安装投用合格后付款30%,质保金10%(质保期为投用后12个月),付款方式为转账付款和承兑汇票。 " |
项目单位: | 锦州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 竞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2 报名响应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2.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3.3.2须为中国石油库内供应商。3.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谈判开始日,投标人石油石化行业做过需具有除焦系统钻杆驱动组件(电动顶驱)应用业绩不少于3家(提供合同和发票原件扫描件),且长周期运行不低于4年的成功应用业绩(提供最终用户使用报告,须有相关人员的签字和联系电话,盖具至少使用部门以上公章)。 3.3.4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谈判开始日,报名响应的供应商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资格;2020年1月1日至谈判开始日,报名响应的供应商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3.3.5报名响应的供应商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详见采购文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王季军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7604063382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万子婧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164267127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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