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分公司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古镇口校区(西区)项目门窗工程招标公告补遗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古镇口校区(西区)项目门窗工程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的补遗 招标编号:ZTJG-SD-石油大学西区-专业-2024-0011 原招标文件为: 1.“合同条款5.4.2付款方式”“投标函4.付款方式”:进度款按照节点支付:施工节点一:全部窗框安装完成当月20日乙方向甲方报送已完工程 报表,甲方审核完成后,乙方于次月5日前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天 内支付核算产值的60%;施工节点二:全部玻璃、五金件及调试完成当月20日乙方向甲方报送已完工程报表,甲方审核完成后,乙方于次月5日前 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核算产值的60%;春节增加一次付 款,付款比为产值核算值的70%;施工节点三:竣工验收完成当月20日乙方向甲方报送已完工程报表,甲方审核完成后,乙方于次月5日前提供与 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核算产值的80%。乙方作业完成并按合同 约定验收通过之日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最终结算,甲方审核完毕后形成结算,结算一经 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增加费用。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分包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80%。分包结 算完成两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分包结算值的90%,三年内支付至分包结算值的95%,留5%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免费质保期届满后无 息返还。余款的支付不影响亦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质量保证的责任。 现修改为: 1.“合同条款5.4.2付款方式”“投标函4.付款方式”:进度款按照节点支付:进度款按照节点支付:全部窗框安装完成,乙方于次月5日前提供与 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产值核对金额的60%;全部玻璃、五金件 及调试完成后当月20日乙方向甲方报送已完工程报表,甲方审核完成后,乙方于次月5日前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 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产值核对金额的65%;春节增加一次付款,付款比例为产值产值核对金额的70%;乙方全 部完工后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一式肆份,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最终结算,甲方审核完毕后形成结算,结算一经确认,乙方不得以 任何借口要求增加费用。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分包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80%;甲方与建设单位总包结算 完成后一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分包结算值的95%,留5%为工程质保金,质量保证金待免费质保期届满后无息返还。余款的支付不影响亦不免 除乙方继续履行质量保证的责任。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古镇口校区(西区)项目门窗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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