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九郊街道永富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计划旱改水面积670.75公顷 。配套建设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最终以批准的规划设计(含变更)为准;主要工作内容为潜力调查、选址、勘测、土地租赁、可研编制、项目申报、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群众协调补偿,工程施工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等。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6708.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T320582000100829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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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九台区乡村发展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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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九郊街道永富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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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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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九台区九郊街道永富村等4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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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67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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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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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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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计划旱改水面积670.75公顷 。配套建设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最终以批准的规划设计(含变更)为准;主要工作内容为潜力调查、选址、勘测、土地租赁、可研编制、项目申报、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群众协调补偿,工程施工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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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0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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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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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九台区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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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刘国庆 |
联系电话:0431-82329899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1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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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WR2022-702-ZC071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九郊街道永富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长九府批复【2022】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乡村发展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九郊街道永富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2.2建设情况:计划旱改水面积670.75公顷。 2.3招标范围:可研清查、测绘;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融资总承包。 2.4主要工作内容:潜力调查、选址、勘测、土地租赁、可研编制、项目申报、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群众协调补偿,工程施工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等。 2.5投资估算:6708万元,社会资本,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2.6建设地点:九台区九郊街道永富村等4个村。 2.7计划工期: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6月30日。 2.8质量标准:合格。 2.9合作模式:以政府主导和社会资本方参与的市场运作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2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设计单位: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或农业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 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土地资源管理、测绘或水利水电高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2022年起至今近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投标人须具2022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2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内任意2个月的缴纳税收与缴纳社保证明),新成立的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8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④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3家; (2)两个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3)同一潜在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联合体中施工企业作为施工方承担工程建设任务,联合体中可存在财务投资人(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的投资运营工作; (5)联合体各方应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作为一个投标人向项目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台区分平台(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1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台区分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台区分平台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台区分平台—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台区分平台—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九台区分平台上传提交,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3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九台区分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7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乡村发展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九富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碧水尚城42号 联系人:刘国庆 电 话:0431-8232 98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人:姜海波、胡海燕 电 话:0431-81815311,1394493897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232429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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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1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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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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