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舟山港北仑山多用途泊位9号-13号堆场改造工程电子式汽车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舟山港北仑山多用途泊位9号-13号堆场改造工程电子式汽车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拟对宁波舟山港北仑山多用途泊位9#-13#堆场改造工程电子式汽车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HJ-WZ-2023-59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及数量: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预埋件,30天内到货,货到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宁波市相关检验部门检验。
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四、控制价
本次投标最高限价9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专门设定的的销售公司),并拥有投标设备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制造、吊装就位、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的能力。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销售100吨及以上电子式汽车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相关合同内容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或分包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3年9月22日 至2023年9月28 日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5、原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如继续参与本项目,无需再次缴费,请及时登录“浙江海港投标管家”点击“立即购买”,确认“继续参与本项目”。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壹万元。
2、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16日16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3年10月18日 9时3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1楼开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0574-27699975
技术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574-27697828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拟对宁波舟山港北仑山多用途泊位9#-13#堆场改造工程电子式汽车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HJ-WZ-2023-59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供货范围 |
1 | 100t电子式汽车衡〔 SCS-100-40 (3.0m×18m) 〕 | 3套 | 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制造、运输、吊装就位、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预埋件,30天内到货,货到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宁波市相关检验部门检验。
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四、控制价
本次投标最高限价9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专门设定的的销售公司),并拥有投标设备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制造、吊装就位、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的能力。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销售100吨及以上电子式汽车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相关合同内容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或分包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3年9月22日 至2023年9月28 日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5、原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如继续参与本项目,无需再次缴费,请及时登录“浙江海港投标管家”点击“立即购买”,确认“继续参与本项目”。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壹万元。
2、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16日16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3年10月18日 9时3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1楼开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0574-27699975
技术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574-27697828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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