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文化馆公共文化物联网专业演出团队招募项目分散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6 11:16信息来源:
项目概况:
“江津区文化馆公共文化物联网专业演出团队招募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2140
项目名称:江津区文化馆公共文化物联网专业演出团队招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江津区文化馆公共文化物联网专业演出团队招募项目
1.2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1.3 采购预算价:48万元。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重庆市江津区群众。
(二)实施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各村、社。
(三)服务场次:本次招募仅对各专业演出团队的服务资质进行征集,具体文化演出配送服务场次以公共文化物联网的实际点单为准,采购人不对各专业演出团队承诺演出服务的场次。
(四)相关要求
1、演出节目的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弘扬核心价值观 传递社会正能量,凝聚奋进新时代的精神力量。
2、专业演出团队须围绕中共江津区委、江津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为主题,以江津区地方文艺特色为素材,提供综合类演出和专场演出服务,其中综合类演出需创作和组合一台包含四个及以上艺术门类的表演,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门类;每场演出节目时长不少于70分钟;主持词内容须按采购人要求撰写;演出舞美道具、音响设备需达到专业水准;演职员不少于20人,群舞节目人数不少于8人,主要演员(含歌手、语言类节目演员等)上场次数不得超过2次。
2、专业演出团队每场演出须做好演出舞台的布置(搭建)工作,并配置相应灯光、音响等设备。
3、专业演出团队须按江津区公共文化物联网服务相关要求进行舞台背景设计,不得出现与之无关或有损政府形象的内容。
4、演出结束后,专业演出团队须准备相应演出佐证资料(演出现场照片,要求远景、近景3-5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
5、专业演出团队全权负责本团队人员出行、财物、交通、演出、舞台、道具、背景、电力等安全,出现任何事故,由专业演出团队自行承担。
6、如因政策规定调整,导致入围专业演出团队资格发生变化甚至取消的从其规定,入围专业演出团队应无条件接受。
7、演出服务活动应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文化下乡”演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0月22日 至 2021年10月2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0月22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7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管理委员会5楼507办公室。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1年10月27日 10:10
谈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管理委员会5楼507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周向东
采购人电话:47544204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管委会大楼5楼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向东
项目联系人电话:1363788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