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ETC外包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合同编号:
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项 目 名 称:北滘镇悠步熙园南北向(荷岳路至银桂路段)市政
道路工程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
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发 包 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评 估 人: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评估人(全称):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修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 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 文件(2018 年版)》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北滘镇悠步熙园南北向(荷岳路至银桂路段)市政道路工程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 价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北滘镇悠步熙园南北向(荷岳路至银桂路 段)市政道路工程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 术评价。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北滘镇悠步熙园南北向(荷岳路至银桂路段)市政道路工程位 于上僚水口片区,荷岳路以南、三乐路以北,同时也是悠步熙园小 区的必要出行道路,道路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为 20 米,全长约 584 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 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总投资 1899 万元。
三、工程项目地址:佛山市顺德区。
第二条 工程服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工程服务阶段:安全性评价。
二、工程评估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 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涉路安全性评价,协助完成涉路施工许可的办理。
第三条 工程评估周期
合同签订后,从收到发包人提供涉路设计图纸、涉路施工方案、涉路交通组织方案、涉路应急预案之日起,45 天完成涉路施工安全 性评价报告编制。
第四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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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客服邮箱: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 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3.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2日,每天9:00-11:30,13:30-16:30。
4.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电话:010-52200340
E-MAIL:liuyajie@ce-com.cn
注: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均须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 台 ” ( 网 址 : https://cg.11185.cn ) 和 “ CEC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网 址 www.cec-ec.com.cn)“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如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未 完成以上两个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标书款不予退还。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 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电子版响应 文件线上“签到”流程;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8日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版响应文
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评估费。三、评估人需做好与设计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未经发包人同意,评估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向 评估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勘察成果等技术资料。
五、评估人在评估工作中自行承担所有安全责任和一切保 险费用。
六、评估人应向发包人在工程评估周期内交付:北滘镇悠 步熙园南北向(荷岳路至银桂路段)市政道路工程涉路施工保 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文件纸质版一式 8 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评估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评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评估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 评估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评估费的一半支付评估 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评估费的全部支付评估费。
二、评估人逾期交付评估报告超过 45 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 同且无需向评估人支付任何费用。
第八条 其他条款
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 任,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参见《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通用条款或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专用条款、补 充协议,有关协议、电传、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等均以文本形式作为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建设工程评估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 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 院起诉。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五、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发包人和评估人各执 肆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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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甲方: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 水利工程建设中心(盖章)
乙方: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及电话:于宏明 13560016452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 66 号
重庆交通大学红楼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渝州路支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346100100100225220
签章日期:年 月 日 签章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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