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项目方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镇拟公开征集一家有资质单位承接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项目,请有意向的单位遵照本公告有关要求报送项目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
二、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24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三、服务内容
运营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以下简称颐康中心),资质单位运营的颐康中心应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功能,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服务向导、助餐配餐、生活照料、定期巡访、辅具租赁、平安通、家庭照护培训、文体教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医养康养、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提供的服务项目根据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政策法规要求进行调整)
四、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90.2万元(服务期限为11个月)
五、对供应商的资质及业务要求
(一)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的经验或业务资质。
(五)服务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具有快速响应项目需求的综合服务能力。
六、服务供应商交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还需提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证明。
(二)服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记录。
(三)报价人响应需求时间合理性预测材料,并提供响应承诺书。
(四)项目报价方案。
(五)人员资质:
服务供应商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医师、护士、康复治疗师、社工等人员。其中:①提供医养康养、康复护理类服务的,应当配备执业医生、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②提供助餐配餐服务的,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100%持有有效健康证;③养老服务向导应当经民政部门培训后上岗;④养老护理员持证率100%;⑤由具有财会专业教育背景或持有财会职业资格证书的财务人员管理财务。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七、提交材料联系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可邮寄(请发邮政快递)或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地址(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8号楼石滩镇公共服务办,联系人:刘栩男,电话:020-82922393。
八、遴选程序
(一)由我镇组成内部评选工作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从履职资质能力、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项目经验、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按照评审结果分别择优确定服务商。
(二)遴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作废标处理)
(三)公示无异议后,我镇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项目综合评分表
一、商务评分表(合计:40分)
二、服务评分表(50分)
三、信用记录评分表(5分)
四、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