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姬村镇范家庄村卫生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元氏县姬村镇范家庄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已由 元氏县姬村镇人民政府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姬村镇范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元氏县姬村镇范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元氏县姬村镇范家庄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建设地上二层框架结构村卫生室,基底建筑面积191.9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8.6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75米。
2.2招标范围:元氏县姬村镇范家庄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建设地上二层框架结构村卫生室,基底建筑面积191.9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8.6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75米。详见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安排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且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提供2020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6)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08至2021-10-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元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0-20 09:30 ,地点为 元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元氏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范家庄村信息公示栏。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元氏县姬村镇范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锦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元氏县姬村镇范家庄村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师范大学科技楼B座8楼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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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24 |
联系人: |
许林彦 |
联系人: | 张东 |
电话: |
13930138048 |
电话: | 1863210058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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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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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jinlin2013@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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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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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祥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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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626775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