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精神,根据《2023年开福区“书香开福·开卷有福”全员读经典活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拟开展全区2023年“书香开福·开卷有福”全员读经典系列活动。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序号
项目清单内容
详细说明
1
“书香开福·开卷有福”全员读经典活动
1、负责全年不少于4次开卷有福大课堂学习的组织工作。
2、负责执行承办开福区“书香开福·开卷有福”全员读经典读书日活动。
3、负责执行承办全区好书推荐活动,邀约荐书人荐书、收集整理、按照采购人要求筛选编辑,并在微开福每周至少刊发1篇)。
4、负责执行承办全区的读书心得征集活动,收集整理、按照采购人要求筛选编辑,并在微开福每周至少刊发1篇)。
5、负责执行承办、组织全区的书香先进集体、最美读书人年度总结展示活动。
6、负责撰写“书香开福·开卷有福”全员读经典活动经验总结材料1篇、通讯综合报道1篇,在市级以上媒体或刊物刊发。
2
“书香开福·开卷有福”开福“微”你讲活动
1、负责执行承办“书香开福·开卷有福”开福“微”你讲微宣讲活动不少于6场,含决赛1场。
2、负责执行承办清水塘“红”宣讲基地研学活动不少于5场。
3
“书香开福·开卷有福”文艺荟活动
1、负责执行不少于7场“书香开福·开卷有福”文艺荟活动。
2、负责五色开福创享幸福沉浸式剧目创编及展演(展演不少于1场)。
3、负责撰写“书香开福·开卷有福”文艺荟活动经验总结材料1篇、通讯综合报道1篇,在市级以上媒体或刊物刊发。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2.1成交人需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思路,在采购人的指导下,紧扣活动主题,负责本次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推广、执行及物料制作,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合法合理调整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安保及后勤保障方案等,并组织实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活动嘉宾的邀请,策划方案等文本内容的起草,活动现场物料采购、运输及布置,活动全程摄录,活动后续宣传报道以及活动相关的视频短片拍摄制作等。成交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保密;成交供应商不得使用采购人名义做与本次项目无关的事。
2.2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业策划人员与采购人对接。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要求、形式、主题在5天内完成策划工作,并形成文字性的策划方案。
2.3如遇紧急活动,必须有能力保证在3天内完成策划、搭建完活动场地、安排好所需的所有活动人员。
六、验收标准: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采购人根据项目清单详细说明规定以及相关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对每场活动进行简易程序验收,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达到采购要求的验收指标:活动场次达到上述清单要求,方案全面具有创意,活动执行严格要求进行,所有宣传都应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到位视为验收合格。在服务期满活动全部结束后,由成交方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完成验收。如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将有权扣除相应合同价款或终止执行采购合同和追究其未履行合同所产生的赔偿责任。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宣传部(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首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工作并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金额的5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执行人员通勤费、场地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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