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中医院外科病房楼装修改造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中医院外科病房楼装修改造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工程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如皋市中医院,招标人为:如皋市中医院、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50%和业主自筹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中医院外科病房楼装修改造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路269号
2.1.2建设规模:本次装修改造涉及外科大楼主楼一至十层、裙楼一至四层及门急诊楼相关科室,装修改造面积共计约18200平方米;另新建医疗辅助用房约700平方米、医疗及生活垃圾用房约100平方米、车棚;改造局部室外道路场地、围墙、绿化。
2.1.3合同估算价:约5700万元
2.1.4工期要求: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拾套报图纸审查部门;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内提交拾套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CAD 电子版壹套。工程施工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以上实际开竣工日期不一致的以总日历天为准)。
2.1.5 其他:质量: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工程必须创建成“南通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2.2.1 设计范围:如皋市中医院外科病房楼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消防、暖通、空调、强电、给排水、室外道路场地、车棚等)、装修设计(室内外装饰等)、专业设计(手术室净化、智能化、中心供氧等)、报批报建、二次深化、施工阶段现场配合等设计内容;
其中精装修设计范围:
本项目精装修施工图设计主要分为外科病房、门诊相关科室装修改造及新建医疗辅助用房两部分,其中:外科病房楼装修改造分普通病区、ICU病区、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检验科及病理科;门诊装修改造分急诊、内科门诊(含名医堂)、超声科、中医护理门诊、口腔科、内镜中心;精装设计涵盖以上范围内所有装饰及与本次改造相连周边区域的所有施工接点,其中外科病房楼设计包括外窗及幕墙漏气玻璃更新、大厅吊顶翻新、裙楼走道更新、外墙石材整修加固。
2.2.2施工范围:
本项目需改造区域内的全部拆除,管线、桥架、铝板、电器、设备、钢制家俱、铝合金制品、不锈钢扶手、水龙头等交由建设单位处置,其他废品由施工单位负责按要求处置;外科大楼主楼一至十层、裙楼一至四层及门急诊楼相关科室的室内外装修改造;新建医疗辅助用房、医疗及生活垃圾用房、车棚;局部室外道路场地、围墙、绿化改造;专业施工(手术室净化、智能化、中心供氧等);设计任务书上要求的其它内容的施工。
承包人负责设计施工图审查手续及后续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城管、交通、感控、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等部门的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以建设单位的要求为准。
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文件以及建设单位要求组织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2.1 设计资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无
3.4.2 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2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3年12月1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1年12月02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3~3.4.4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5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6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7 投标企业(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特别提醒:⑴因信用手册版本更新,新办理信用手册的投标企业须同时将信用手册封面及扫描封面二维码后的人员界面截图一并上传,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须列明在人员界面截图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⑵《信用手册》的办理,请各建筑业企业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通建工〔2014〕138 号)文件要求到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驻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8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9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10月31日至2023 年12月1日 9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2月1日 9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如皋市宁海路408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513-87286801
招标人:如皋市中医院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路269号
联系人:缪先生
电话:0513-80695213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