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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邢自然告字[2024]3号)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7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邢自然[2024]2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出让公告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邢自然告字[2024]3号)
邢自然告字[2024]3号      2024年11月14日
       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邢自然[2024]3号 宗地总面积:  36793.61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泉大街与富民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200 建筑密度(%):   ≤2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5147.09
 普通商品住房  31646.5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651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30523BA0045
起始价:  1651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备注: 土地成交价款包含住宅用地20万元/亩教育配建费。
宗地编号:  邢自然[2024]2号 宗地总面积:  32108.78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泉大街与爱民路交叉口东南角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200 建筑密度(%):   ≤2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26961.75
 零售商业用地  5147.0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498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00123BA0290
起始价:  1498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备注: 土地成交价款包含住宅用地20万元/亩教育配建费。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通过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黑名单(黑标)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列入市场监管、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2月13日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2月13日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邢自然[2024]3号 号地块: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2024年12月17日 10时00分;
          邢自然[2024]2号 号地块: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2024年12月17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挂牌出让过程包括挂牌阶段(即限时报价阶段)和竞价阶段(即延时报价阶段),挂牌时间(即限时报价阶段)截止时,所有竞买人自动进入竞价阶段,延时报价周期为300秒。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是以现状挂牌,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了解。 (三)竞买人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可获取出让文件,进行网上提交申请、报价等操作。具体操作见《竞买人操作手册》。客服电话:0319-2686159。 (四)邢自然[2024]2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1498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邢自然[2024]3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1651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五)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六)本次出让地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教育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绿色建筑、党群服务中心的设计、管控、建设、移交等内容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建法改〔2019〕9号)、《河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若干措施》、《邢台市市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4〕6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19〕-6)、《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邢台市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城建﹝2020﹞6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字〔2021〕23号)、《邢台市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邢政办字﹝2021﹞51号)、《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深化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邢组发〔2022〕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车位配建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319-2261061。 (七)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得人实际进场后,拒不签署《交地确认书》的,将被列入市场信用体系“黑名单”。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市泉北西大街769号)、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
  联 系 人: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319-2627191、0319-2686156
  开户单位: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守敬支行
  开户账号:0406308009300022071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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