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交易中心)玄武区龙蟠路、洪武北路道路病害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295618(第1次重新公告)
金额
145.5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5.53万元
招标联系人殷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云飞139510805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0
公告正文

(市交易中心)玄武区龙蟠路、洪武北路道路病害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295618(第1次重新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4-12 18:00:14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BNJ240065-01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玄武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玄武区龙蟠路、洪武北路道路病害治理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4]5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697.0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697.01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北起龙蟠路隧道东出口、南至板仓街,洪武北路北起珠江路、南至中山东路。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龙蟠路。北起龙蟠路隧道东出口,南至板仓街,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2.6公里。(二)洪武北路。北起珠江路,南至中山东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0.9公里。具体界址根据现场情况综合确定;对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路面病害进行治理,对人行道路面破损部分进行修补,对不满足要求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对存在缺陷的检查井进行维修或更换。其中,病害程度严重、面积率较大的路段可在病害处治后整体铣刨摊铺一层沥青面层,其他路段原则上局部修补。具体方案待审批后确定。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53.4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799.71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招标范围为本工程设计服务,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深化、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等相关设计服务。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5-10 09:3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5.53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2019年3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在116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的得4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类型均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2019年3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在116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的得4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类型均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项目。)(满分4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根据自身的理解和认识,提出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计理念。且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总体方案、节点方案:总体设计方案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设计方案与周边设施合理衔接,“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道路工程设计:提供合理的道路平纵横设计方案、道路路基路面设计方案、道路交叉口节点优化方案;设计方案应结合实际,综合考虑与地块建筑的衔接。路基处理方案应考虑场地实际建设条件。(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分析当前片区排水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5)交通工程设计:结合周边现状对道路整体交通组织、沿线重要节点、主要交叉口提出相应的合理可行方案。(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附属工程设计方案:现场调查详实,对树池、路牙、检查井方案设计合理可行,贴合项目需求。(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投标人对项目所在地现状条件的认知和分析:对现状道路情况、道路附属设施、地下构筑物、周边环境等有详细的调查并加以分析,从多角度阐述。(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功能和特点,结合现场调查情况,根据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等进行设计。(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3)投标人对项目特点、难点的解读:全面分析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并对项目难点及关键技术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设计措施合理,切合项目实际,可行性高。方案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合理化建议: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5)进度计划和后续服务: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措施,各专业的有机衔接;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质量保证和成本控制措施: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控制措施: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控制措施是否完备、合理,是否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满分28分)
6.4.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4.2道路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4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4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6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6.5.1企业荣誉: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道路改造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得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得1分。奖项限评两个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本项最多得4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若证书与文件时间不一致的,以文件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合同扫描件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项目组成员相关证书不累计得分,按最高级别计取,一岗一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则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资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等)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8.6、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8.9、根据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8.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玄武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玄武科技金融园B5幢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8-11层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36
        联  系  人:殷雷 联  系  人:徐云飞、辛丝莉
        电       话:18061470729 电       话:13951080552、025-86639813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6c202f7f-524c-4bf1-b402-873f4c8d876f&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cXaDXA4zmwhhNNJBf7cIA-0qAa9pLT*z1IpCSV4vc7K*IPYnf6T7Ii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