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G201鹤大线季屯桥等三座桥梁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897.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020043389779
预算金额897.7万元
招标联系人孟宪明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双双0411-836127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监督部门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田建东
监督部门电话
0411-87788818
项目地址
大连市金普新区
招标人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国道G201鹤大线季屯桥等三座桥梁改建工程
项目编号
202321020043389779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897.7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1.鹤大线季屯桥改造方案为拆除重建(全桥),新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8.0m钢筋混凝土现浇板,下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轻型桥台,基础采用扩大基础。新建桥梁全长8.0m,桥梁全宽13m。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2.鹤大线石磊南桥改造方案为拆除重建(全桥),新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13.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U型重力式桥台,基础采用扩大基础。新建桥梁全长25.0m,桥梁全宽13m。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3.鹤大线陈家店桥改造方案为拆除重建(全桥),新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20.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U型重力式桥台、柱式墩,基础采用扩大基础。新建桥梁全长50.0m,桥梁全宽13m。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改造后,三座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二级公路中桥为1/100,二级公路小桥为1/50,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等规范及标准执行。
标段(包)名称
国道G201鹤大线季屯桥等三座桥梁改建工程监理
标段(包)编号
202321020043389779002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①工程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投标保证金
0.09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6-09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3-10-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且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合同估算价
11.67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5-05 08:00至2023-05-11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http://ggzyjy.dl.gov.c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5-31 02: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开标时间
2023-05-31 02:0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人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大连金普新区斯大林路793号
联系人
孟宪明
电话
0411-87788818
邮箱
27890743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
联系人
张双双
电话
0411-83612745
邮箱
lnhfzb@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双双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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