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横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采购预埋件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预埋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文件编号:ZTSJ-SHGS-TP2023-023) 1.招标条件 广西南宁上林至横县高速公路属于《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1环12横13纵25联”布局方案中的联16线,连通上林、宾阳、横县三市,全线位于南宁市境内。该项目的建设是实现广西“互联多区、汇聚核心、外通内畅、衔接充分、布局平衡、可靠高效”规划目标的强有力条件,同时对于构建南宁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城市和区域性国际城市、增强南宁首府核心地位和辐射能力、提升南宁市在北部湾城镇群中首位度具有重要意义。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横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纲要》、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对所需的预埋件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三局承建上林至横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第五合同段,全部位于南宁市横州市境内,起讫里程为K101+280~K113+070(暂定),合同段线路全长为11.79km,经过陶圩镇、莲塘镇、横州镇,起点K101+280(接中铁隧道局)位于南宁市横县陶圩镇杨梅村,向南出杨梅村后进入莲塘镇,先后经过龙田村、六莲村、新张村、山柏村、杨彭村,在桃子村南侧上跨现状G324,设置横县西互通连接新老G324,后进入横州镇,在黎屋村南侧上跨419乡道和规划G324,终点K113+070止于郁江特大桥北岸。 2.2谈判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见附表。每个包件的数量为招标暂定数量,签订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采购人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采购人增加数量的,中标方应按其投标报价执行,最终结算数量以采购方实际用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竞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竞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争性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符合竞争性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必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资金保障能力。 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一份近三年内铁路、公路、市政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需提供其所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的开采证件与之相关的必备证件。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货物根据具体材料对应方法验收数量。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在同一物资有多个包件时最多中1个包件。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售,包件售价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附表,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中国中铁电子商务系统二期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3谈判文件的售卖:请于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3日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3.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更多”->搜索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 4.3.2汇入标书款: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购买中铁三局上横高速项目谈判文件+物资名称+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谈判文件、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文件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谈判文件不予售卖。 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横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古城支行 账号:20009101040049055 4.3.3报名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客商信息(客商信息为‘客商银行账号’及‘客商基本信息’表,于鲁班网谈判公告页面中的附件,请及时下载填报)四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273530875@qq.com采购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4.3.4经招标组织单位与采购人对接资料且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确认,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7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00分;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西省南宁市横州市莲塘镇山柏村中铁三局上横高速第五合同段会议室。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1.1递交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附表;投标人须在距离开标48小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横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古城支行 账号:20009101040049055 一包一汇,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上横高速公路五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文件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1.2投标保证金凭证报送:请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273530875@qq.com采购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编辑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并在开标当日前往谈判文件规定的地点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开标。 注:(1)提前上传:为避免开标前上传过于集中,且上传文件和病毒检测需要一段时间,请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建议在开标前最少一天完成); (2)病毒检测:上传投标文件出现“病毒检测中”提示后,再间隔3-5分钟(最多10分钟)刷新上传界面,检验是否上传成功。 (3)核实投标文件情况: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下载”保存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核实投标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和显示是否正常。若出现乱码或无法打开的,请重新上传或联系平台客服人员。 5.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横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西省南宁市横州市莲塘镇山柏村中铁三局项目部 联 系 人:张秀宝 电 话:13810044994 电子邮件:273530875@qq.com 8. 谈判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谈判公告附表 预埋件: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