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2025-2026年度园林绿化咨询服务项目
金额
14.9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常诚誉采标[2024]019号
预算金额14.93万元
招标联系人-0519-89863231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6
公告正文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2025-2026年度园林绿化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2025-2026年度园林绿化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常诚誉采标[2024]019号
项目名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2025-2026年度园林绿化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14.934万元/年。
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采用固定报价形式进行报价,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人员日费用标准进行下浮,报价超95%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包括经开区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技术指导等服务;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备案服务以及委托方委托的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结束(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12 月 5 日 至 2024年 12 月 11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北区龙锦路1259号1号楼12层)
方式:提交资料进行现场登记(登记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北区龙锦路1259号1号楼1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2)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4年12月12日16点前将书面文件同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联系人处。
2.根据常财购〔2020〕21号《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评标现场提供纸质承诺书。信用承诺人为单位的,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承诺人为个人的,须经本人签字。(格式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地    址:东方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0519-89863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区龙锦路1259号1号楼12层
联系方式:0519-85195517-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女士
电话:0519-85195517-8003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本人(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项目采购的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领取磋商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需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使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姓名)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项目采购的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领取磋商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或新的授权委托书送到之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需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