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vq01-w1090
预算金额10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采购服务站
代理联系人刘助理010-667310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5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重点部位基础配套环境改造
二、项目编号:2023-VQ01-W1090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为某项目的环境配套改造项目,涉及范围包括位于北京市某楼内不同位置的不限于部位A、部位B和部位C,总面积不少于约812平米。改造内容包括:①部位A的显示系统、扩声系统、监控系统、环控系统、环境配套等;②部位B的中控系统、环境配套等;③部位C的隔音处理等。另外还需在某项目建设后进行修补性装修和美化等工作。本项目在招标方指定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协作指导下进行。
(二)技术要求方面
经费占比较大的采购内容技术主要是LED显示屏及环境的设计改造。其余内容主要是显示屏、交换机、触摸屏、音响、话筒、网络电话以及对不少于约812平米环境的设计及改造。具体技术指标包含于完整的采购需求中,须具备保密资质的单位于线下经资质审核后领取。
此外,涉及的相关电子产品,优先选用国产可控产品。本项目采购仅在质量保证期、交付时间地点设置“★”条款、不涉及核心产品。对供应商数量的认定无特殊要求,按有关规定实施。
(三)经济要求方面
1.投标报价及交付时间地点
投标报价应包含标的货物和包装、运输、装卸、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报价、保险、税费等。实施交付需于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于北京市交付。
2.付款方式
合同正式签订后20日内,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合同乙方收集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甲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在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剩余5%为质保金,项目质保期满后30日返还。
3.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36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在活动中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保障服务内容包括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的24小时驻场维护支持,做好备件应急采购储备等。
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项目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对不少于20人次的全面技术培训,系统交付后1年内提供不少于12次运维巡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建档计划等。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5.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24小时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12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6.硬件是否回收:否。
7.日常维护及服务标准:巡检人员应依据甲方在技术、安全保密有关规定的标准下进行巡检、维护。
8.其他服务要求:巡检人员应通过甲方组织的有关审查,同时应配合甲方实施固定资产打码贴签。
(四)其他: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050万元;
3.最高限价:970.73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线下申领:2024年3月22日-3月28日(上午10:00-11:00,下午3:00-4:0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综合服务大厅。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领取文件前4个月内(不含领取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备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7.保密承诺书。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领取采购文件(光盘)。
(五)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说明: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以上仅作为发放采购文件的依据,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资格有效性将由评审现场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判定。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15日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开标室一。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开标室一。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31045、010-66739112
传    真:010-66739169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干事
办公电话:010-66731049
移动电话:19910650650
 
 
 
采购机构: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采购服务站
2024年3月1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