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象山湾疏港高速)昆亭至塘溪段工程
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竣工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象山湾疏港高速)昆亭至塘溪段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7】4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中交象山湾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竣工验收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象山湾疏港高速)昆亭至塘溪段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路线全长24.15km,起点位于北仑区春晓镇昆亭村南侧,终点位于鄞州区塘溪镇鹤山村西北侧。全线桥梁总长16863.5m/14座;隧道总长4509m/4座;设互通式立交4处(昆亭枢纽、春晓互通、瞻岐互通、塘溪枢纽);匝道收费站2处(春晓互通、瞻岐互通);临时收费站1处(昆亭);养护工区及管理分中心各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救援站1处;另设置昆亭枢纽连接线约0.88km,瞻岐互通连接线约1.5km,沿海中线一级公路改移约3.18km。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桥梁宽度2×16.25m,瞻岐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小时。项目计划建设期4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象山湾疏港高速)昆亭至塘溪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竣工验收技术服务。
主要服务内容为:
(1)按照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2)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充措施建议书,编制水土保持分析报告;
(3)指导监理及施工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并配合做好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工作;
(4)配合招标人做好行业主管部门检查;
(5)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招标人组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信息公开及备案等;
(6)水土保持监测及专项验收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7)根据招标人需要协助做好“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评比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业绩、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水平三星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建过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专项验收服务工作且已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且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专项验收服务工作且已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公示前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非全流程招标方式平台”注册登记(报名阶段不必办理CA锁,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全流程招标方式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
注册登记成功后,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完成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一律采用聚合付(微信、支付宝)形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同时填写发票信息。
4.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4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1904。
5.2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jztb.com)发布。
《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完成了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的数据对接,本公告将自动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监管领导小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91号C座
电话:0574-8938658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中交象山湾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振兴路999号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13567770890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19楼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574-88358526 / 15267875582
邮 箱:nbjtpp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