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信阳市汇泽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信阳汇泽电子产业园及国际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附属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信阳汇泽电子产业园及国际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附属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
2.2招标编号:
一标段、二标段:信建公开招标FJ{2022}013号
三标段:信建公开招标JL{2022}010号
2.3建设地点: 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3500 万元;
2.5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区配套附属、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区配套附属工程
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绿化工程
三标段: 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总投资约600万元,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大门、围墙、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附属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二标段:总投资约2900万元,主要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2.8计划工期:
一标段、二标段:180日历天(含设计期)
三标段:同本项目施工期及质量缺陷阶段;
2.9质量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监理质量要求标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0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一标段(EPC总承包):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注:“3.1.2”“3.1.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1.5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6本标段(EPC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但可以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二标段(EPC总承包):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
3.2.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3.2.1”“3.2.2”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2.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提供职称证书和承诺书,格式自拟) ;
(2)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2.4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5本标段(EPC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但可以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三标段(监理):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3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3.4本标段(监理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j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ggzyjy.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7日。
4.5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2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 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www.xyggzyjy.cn:8088/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六、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八、联系方式1.招标人:信阳市汇泽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刚
电 话:0376-3712933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汇盈大厦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丽
电 话:18537605656
地 址:羊山新五大道叁号公馆1号楼1101室
3.监督机构:
联 系 人:杨轩武
监督电话:0376-7639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