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轨道交通3、4、5号线运营期2022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服务项目网上竞价公告
金额
10.0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2-06-1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本公告转载自城轨采购网)

长沙市轨道交通3、4、5号线运营期2022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服务项目(长轨运服采【2022】011号)的相关服务进行公开网上报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报价单位参与报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公告、用户需求书、合同、采购清单、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价。

1.报价内容:长沙市轨道交通3、4、5号线运营期2022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服务项目(长轨运服采【2022】011号)的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采购清单、报价文件及相关附件。

2.项目最高限价:100287.60元

参与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3.参与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报价;

(2)参与报价单位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须包含特种气瓶PD5(限呼吸用复合气瓶)的定期检验工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4)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4.公告时间、澄清时间、报价时间:

(1)公告及报价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8日止;

(2)各报价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17∶00止的时间段内登录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进行加密报价并填写澄清内容(如有),并于2022年6月28日17:00至2022年6月29日17:00的时间段进行解密(也可通过系统的预约解密功能进行自动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3)如采购单位接受澄清则按规定流程重新发布网上竞价公告,原报价单位需重新报价,相关公告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hncsmtr.com”、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发布,敬请所有参与报价的单位关注。如采购单位不接受澄清则按原公告要求执行。以上两种情形均不另行通知,参与报价单位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采购单位保留是否接受澄清意见的权利。

5.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2022年6月-2022年12月(实际服务时间以采购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起算,总计6个月)。(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6.质保期: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结果质保期为36个月(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7.所有报价单位须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报价单位的银行对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8.本次参与报价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2年06月28日17:00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的日期为准),逾期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单位,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

9.本次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由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代收、代退。账户名为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开户分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城轨采购网系统会为本项目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虚拟子账户),相关账户信息以实际信息为准

10.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项,报价单位如有报价缺漏项则按照报价无效处理。

11.报价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对于清单中已明确品牌的物资,报价单位均须按照清单中物资描述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及填写此品牌及型号,若报价单位填写的品牌及型号与清单已有的物资描述(含品牌、型号等)不一致时,则视为无效报价;

(2)对于清单中带*号未明确品牌的物资,报价单位均须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品牌及型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且品牌及型号、参数等相关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具体、准确(含品牌栏出现如“定制”、“/”等情况),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3)对于清单中未明确品牌的物资,报价单位均须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规格型号及参数,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且型号、参数等相关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具体、准确,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12.本次报价中选候选人的确定: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资格审查及总项总价进行比较,资格审查合格且最低总价的报价单位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选候选人,若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排名第一的单位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则由监督员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13.报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选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报价结束后予以退还;中选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如在退还报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报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14.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采购单位将按照《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服务类采购项目管理办法》《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或(和)禁止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采购单位项目投标等方式的处理,并出具书面处理决定,除此之外,如报价单位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报价单位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1)解密报价后报价单位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选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2)中选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报价结果签订合同;

(3)中选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选单位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未能完全响应采购清单、附件(如有)、合同要求以致合同无法订立的;

(5)经查实报价单位报价资料弄虚作假的;

(6)串通参与网上报价相关行为的。如不同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用同一电子设备(如MAC地址相同或IP地址相同)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的,视为串通参与报价行为之一。

15.报价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则默认完全响应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的要求。如报价单位明确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采购单位将不接受其报价。

16.如果第一中选单位候选人中选后不按报价结果签订合同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采购单位有权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选单位候选人中选,或重新组织报价。如采购单位重新组织报价的,则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第一中选单位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17.本公告同时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hncsmtr.com”、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8.有关此次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采购单位查询。

19.采购单位保留取消本次采购、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20.报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采购单位书面提出。

(1)异议受理部门: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合约部

异议受理电话:(0731)-86852347

地址:长沙市劳动东路二段48号黄兴车辆段综合楼9楼

(2)投诉受理部门: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受理电话:(0731)-86852247

地址:长沙市劳动东路二段48号黄兴车辆段综合楼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劳动东路二段48号黄兴车辆段综合楼9楼910室

电话:(0731)-86852347

联系人:杨工

采购单位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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