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2023年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改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网招)
项目编号:BZGY2023GC524号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涡阳县2023年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改扩建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人: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涡阳县城关街道集贤路西侧,涡河东路北侧(涡阳中学学校院内);涡阳县义门镇苔乡路与千佛阁路交口东北侧(义门学区中心学校院内);涡阳县临湖镇店标路东侧、十临路北侧(临湖学区中心学校院内)。
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900万元;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7328 平方米,包括拆除重建涡阳中学一栋四层框架结构教学楼约3860平方米、义门学区中心学校一栋四层框架结构教学实验楼约2412平方米、临湖学区中心学校一栋二层框架结构综合楼约1056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玖拾玖万陆仟肆佰柒拾柒元零玖分(小写:¥18996477.09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3提供/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个,以/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1.5.1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5.2住建系统信用评价要求:
以投标人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信用分值为准:
(1)如企业信用分值为60分及以上的,视为合格;
(2)如企业信用分值为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
注:①如查询时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空的,表示企业未在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登记记录,信用分值默认为60分;
②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评价分值均不得低于60分;
③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实时查询为准,对信用分值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5.3投标截止之日上溯6个月,未被涡阳县招标人或涡阳县监督管理部门取消中标资格的。
1.6其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时养老保险须提供投标截止月份前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2.1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2.3投标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有在建工程的:其情形为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时起视为已开始承接项目,承接后无论是否变更,所承接的工程未竣工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法定情形除外);(2)在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注:1.本条所指的竣工,系指工程项目已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整体竣工验收。2.建造师视为无在建的法定情形: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3.在建工程的起止时间:自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时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2.4其他: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截止之日前未退休人员),另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须提供投标截止月份前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http://ggzy.boz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价格: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办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青牛广场东侧(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重要提醒:投标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各投标人自行安排好上传投标文件的工作,如因网络堵塞,造成投标文件不及时上传,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人民币),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重要说明
1.请潜在投标人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注册用户。
2.请潜在投标人点击“投标人专区”栏目,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以及网上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然后点击“注册用户登录”栏目,查看“注册用户申报操作手册”,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注册事宜。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3. CA锁办理。
3.1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查询网址:
①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新制(网上办理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5/f9d8f6cf-d7ff-4b65-aeb5-aefe50e2f13f.html;
②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新制(窗口办理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8/24e43a9e-8e22-4dbe-9bd2-3b043c34497b.html;
3.2咨询电话:4008804959(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0551-68105136(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3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3.3.1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两个地点均可办理CA锁事宜,请就近选择)
亳州办理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政务服务中心);
合肥办理点: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路与怀宁路交叉口,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B座18楼。
3.3.2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两个地点均可办理CA锁事宜,请就近选择)
亳州办理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政务服务中心);
合肥办理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市场东门一楼翔晟信息(浦发银行旁)。
4.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
联系人:冯主任 |
联系人:石工 |
联系电话:0558-2861571 |
联系电话:0558-7210236 |
招标文件异议 |
|
1.提出时间: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以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