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信息技术公司承揽2024年集团统建系统运维项目(网安中心)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及整改加固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4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206131
预算金额64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公安部第三研究所6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信息技术公司承揽2024年集团统建系统运维项目(网安中心)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及整改加固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信息技术公司承揽2024年集团统建系统运维项目(网安中心)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及整改加固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613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6131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北京长亭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645.000000 664.755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CCRC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一级、CCRC-2020-ISV-RA-991、2025年05月24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0022022ITSM278ROACGMN、2025年11月10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30020029648、\、2029年02月07日 1、CCRC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证书、一级、CCRC-2022-ISV-RA-1497、2025年03月17日
2、CCRC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应急处理 证书、一级、CCRC-2022-ISV-ER-607、2025年03月17日
3、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无、CCRC-2021-ISMS-G-346-R0、2024年11月03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张仪方、CISSP(证号1086438)、PMP(证号3549658) 林天虎、PMP(证号2676309)、CISSP(证号619111)
业绩 业绩1: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安部攻防演练2021年前期准备阶段及专家服务项目、上海期货交易所、2021.07.06。业绩2: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保障项目、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08.01。业绩3:太平金科2021年网络安全攻防演练专家服务、太平金融科技服务(上海)有限公司、2021.09.01。业绩4:中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网络安全防护专项行动项目、中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2022.07.07。业绩5: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国机集团网络攻防实战演习技术服务项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09.01。业绩6:中国太平保险集团2022年攻防演练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太平金融科技服务(上海)有限公司、2022.11.22。 业绩1:2023 - 24深圳供电局实战攻防项目、深圳市创和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6月25日。业绩2:徽商银行构建网络安全纵深防御体系攻防演练之安全保障服务项目、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6日。业绩3:建党100周年教育数据中心网络安全保障整改专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项目合同、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2021年12月8日。业绩4:2023年度网络攻防实战演练防护查询服务采购项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26日。业绩5:郑州商品交易所2022年网络安全防护服务合同、郑州商品交易所、2022年7月15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206131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隋昕    电话:010-58134657
    邮箱:20065065@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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