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金额
59.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rhzb0083-2024
预算金额
59.1万元
招标公司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晓旭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4/2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29
公告正文
沈阳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HZB0083-20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1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交通运输 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详见工程量 清单和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必须具 备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具有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 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 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售价:¥500元/套(人 民币)现金购买,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B0083-2024 项目名称:沈阳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1,000.00元 最高限价:591,000.00元 采购需求:沈阳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项目(详 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具有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 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 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 售价:¥500元/套(人民币)现金购买,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党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24-23895058 电子邮件:22399829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 张晓旭 电 话: 024-83733449-81 电子邮件: 739811101@QQ.com
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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