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北输气分公司2024年空气呼吸器检定项目-非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09时 39分
14秒
一、概述
根据《GB/T 24161-2009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及2023年度维护保养报告,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三年检验一次,背架为一年检验维护一次。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
2.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将被否决。【如果响应人为事业单位,也可提供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如2023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出具,则应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
2.4 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5月20日 12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05月17日 10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05月20日 14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05月20日 14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扬州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孙一凡
联系电话:13111041075
电子邮件:sunyf08@pipechina.com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09时 39分
14秒
一、概述
根据《GB/T 24161-2009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及2023年度维护保养报告,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三年检验一次,背架为一年检验维护一次。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
2.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将被否决。【如果响应人为事业单位,也可提供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如2023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出具,则应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
2.4 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5月20日 12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05月17日 10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05月20日 14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05月20日 14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扬州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孙一凡
联系电话:13111041075
电子邮件:sunyf08@pipechina.com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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