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应急保障抽检监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常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应急保障抽检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常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应急保障抽检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0728
项目名称:常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应急保障抽检监测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24,000.00
最高限价(元):1,824
采购需求:查看
普通食品抽检监测
最高限价:人民币1824元/批次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文件中的抽检任务,包括当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所有类别及项目(食用农产品除外)。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加大重金属残留、食品微生物污染、“两超一非”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项目的抽检监测力度,排查风险,充分发挥抽检监测靶向性作用,提高问题发现率,为监管提供可靠的支撑。普通食品抽检监测,区域范围为: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堂、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700,100.00
最高限价(元):1,889
采购需求:查看
食用农产品抽检(铁西、辽中)。
最高限价:人民币1889元/批次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文件中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加大农兽药残留等重点项目的抽检监测力度,排查风险,充分发挥抽检监测靶向性作用,提高问题发现率,为监管提供可靠的支撑,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生鲜超市等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700,100.00
最高限价(元):1,889
采购需求:查看
食用农产品抽检(大东、于洪)。
最高限价:人民币1889元/批次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文件中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加大农兽药残留等重点项目的抽检监测力度,排查风险,充分发挥抽检监测靶向性作用,提高问题发现率,为监管提供可靠的支撑,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生鲜超市等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700,100.00
最高限价(元):1,889
采购需求:查看
食用农产品抽检(和平、浑南、康平)。
最高限价:人民币1889元/批次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文件中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加大农兽药残留等重点项目的抽检监测力度,排查风险,充分发挥抽检监测靶向性作用,提高问题发现率,为监管提供可靠的支撑,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生鲜超市等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1,700,100.00
最高限价(元):1,889
采购需求:查看
食用农产品抽检(皇姑、沈北、法库)。
最高限价:人民币1889元/批次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文件中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加大农兽药残留等重点项目的抽检监测力度,排查风险,充分发挥抽检监测靶向性作用,提高问题发现率,为监管提供可靠的支撑,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生鲜超市等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1,700,100.00
最高限价(元):1,889
采购需求:查看
食用农产品抽检(沈河、苏家屯、新民)。
最高限价:人民币1889元/批次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文件中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加大农兽药残留等重点项目的抽检监测力度,排查风险,充分发挥抽检监测靶向性作用,提高问题发现率,为监管提供可靠的支撑,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生鲜超市等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2,107,000.00
最高限价(元):2,107
采购需求:查看
应急保障抽检监测。
最高限价:人民币2107元/批次
采购需求:应急保障抽检监测包括:执法稽查、突发应急舆情、投诉举报、专项整治、两节两会抽检(抽样检验时限有特殊要求)、开展保障抽检工作质量及承检机构管理应急检验及其他需要的抽检任务中涉及的食品类别和检验项目等,对政策、舆情有敏感性,业务全面,能力突出。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文件中所有类别及项目。完成每项工作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汇总、分析报告。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联系方式: 024-24011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024-22516026、22503077
邮箱地址: syzbzx02@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珊珊
电  话: 024-22516026、225030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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