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5万元
招标公司泰宁县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李厚文0598-7832122
公告正文
泰宁县财政局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其他应用软件、机房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

乙方福建财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9]null[DY]2018007泰宁县财政局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其他应用软件、机房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软件运维服务 软件运维服务 1 国内 325000 325000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 32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伍仟元整元(¥32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泰宁县和平北街11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预算编制:提供建立新年度部门预算库;客户端安装、调试、培训服务;根据业务需求,提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业务股室人员新增或变动处理,权限分配设置,系统参数更新设置,业务流程变动处理;提供系统年结、科目更新、通用报表定制等服务;提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端安装、操作流程及业务流程疑难解答服务;将年初预算数导入到财政预算指标管理软件中,实现指标管理。根据每年预算实际需求,新增修改系统内报表,特别是按照每年预算公开要求,设置公开报表。 5.2.指标管理通过指标源头加入以收定支控制,对于需要执行中严格根据收入进度控制支出,加强业务管理;通过平台总账控制指标额度,保障上下游原有接口模式可能存在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服务内容:提供客户端安装、调试、培训服务;根据业务需求,提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业务股室人员新增或变动处理,权限分配设置,系统参数更新设置,业务流程变动处理;提供系统年结、科目更新、通用报表定制、核销表、指标汇总表等服务;接入部门预算管理软件中的年初预算数,并将财政预算指标管理软件中的指标数据导入到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中,实现指标数据转入支付管理。 5.3.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主要功能有计划管理、支付管理、公务卡管理等。服务内容:提供客户端安装、调试、培训服务;计划和支付录入数据出现异常处理;国库直接支付电子凭证打印;流程变更处理,业务流程异常处理;角色变更及角色权限变动处理;统一门户基础信息变动同步异常处理;新增人员操作指导;新增人员授理以前年度查询权限;支付信息数据异常处理;现有报表的修改;协助年结对账,年终结转数据处理;预算单位端系统适配异常处理,打印调整等;直接支付凭证、额度通知单等单据打印调整等。国库集中支付扩点;业务指导和培训;根据财政部门的实际需要,新增、修改系统内的相关报表等。 5.4.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现全省统一部署,增加电子缴库的模式,同时支持tips自动缴库,改变原先手工缴款的繁琐,增加自动对账功能。同时非税收入数据通过平台可以与各个业务模块共享,加强收入数据对支出的控制。现场服务内容:数据对账不准确;保证财政业务管理的完整性和执政单位业务处理的连续性;收入数据无法传送到总预算会计。 5.5.总预算会计实现与横联(人行收入数)、非税收入、指标、集中支付、实拨等均可以同步自动对接记账收入账与支出账,增强财政总会计账的准确性与实效性,同时也支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调整。现场服务内容:1、每年功能科目调整;2、接口对照管理;3、各业务模块数据无法传递到总会系统;4、总会数据与各业务模块对账不准确;5、根据总预算会计的需要,新增相应的会计报表。 5.6.OA2002办公自动化软件:提供客户端安装、调试、培训服务;根据业务需求,提供业务股室人员新增或变动处理,权限分配设置,业务流程变动处理;公文无法收回等。 5.7.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提供客户端安装、调试、培训服务;根据业务需求,提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科室人员新增或变动处理,权限分配设置,资产科目更新,系统参数更新设置,业务流程变动处理;提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系统安装、操作流程及业务流程疑难解答服务;协助完成市财政局要求的报表数据收集、上报工作。 5.8.国库工资统发实现无需进行导盘操作,数据上报并审核确认后,直接转换至集中支付系统,数据转换后自动挂接工资指标,执行支付流程即可,并且充分考虑用户的操作习惯,保留原有工资系统的一些快捷操作方式。现场服务内容:客户端安装、调试、培训服务;提供功能科目更新,年终结转服务;报表异常、打印调整;变动处理无法选择人员;数据逻辑变动处理;工资项目变动处理;报表修改;工资发送集中支付异常处理;工资挂接异常处理;财政端基层预算、单位端软件升级服务;个人所得税调整;工资数据与银行对接异常问题等。 5.9.转移支付监控实现转移支付指标下达和接收,及形成指标自动化,降低原有业务人员二次录入,增大工作量和错误几率的问题。现场服务内容:转移支付数据生成导常问题;省、市转移指标对账不准确;转移支付数据生成接口配置等。 5.10.预算单位实体资金账户是对所有单位各类实体账户、各类财政性、非财政性账户纳入监管;银行对纳入监管的单位账户实时的发送收支交易流水明细至财政,实时对账户的收支情况及余额进行更新,方便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资金准确的实时了解情况。现场服务内容:各单位账户数据整理及导入;数据导入银行确认不通过问题查找;银行收支交易数据无更新问题查找;新增账户处理;账号代 理银行确认处理;实体账户管理指导。 5.11.部门决算网络版:新增部门决算任务年度及配置;部门决算任务参数导入及更新(省厅每年需更新3-5次);配置各个角色权限;新年度单位及用户新增;帮用户提取上年数;单位决算问题解答及密码重置;数据备份;决算会审现场服务;定稿数(合并福建表)导入;新增批复任务年度及配置;批复任务文档修改及单位维护;新增公开任务年度及配置;公开任务文档修改及单位维护;根据需求对单位进行软件的培训等。 5.12.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 有产权登记系统服务内容:协助财政完成本级单位基础信息收集、整理;完成系统用户增加、权限设置等;协助财政完成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调试、上线等实施部署工作;保障产权管理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协助财政完成本级产权登记电子数据收集、汇总、审核等工作;协助财政完成向市财政报送产权登记数据工作。 为以上各项应用系统制定可行的备份策略;为泰宁县财政局、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保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前将年度项目运维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各种相关各阶段文档整理好装订提交,提交运行稳定可靠的系统及相关文档。 本项目的验收由甲方组织最终用户、乙方共同进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2018年运维服务费支付方式: 7.1.1、2018年1月-7月各业务软件运维服务费按照原合同按比例执行,并在8月31日前支付; 7.1.2、2018年8月-12月按本合同按比例执行,并在12月31日前支付。 7.2、2019年起运维服务支付方式: 7.2.1、甲方应每半年(每年6月30日前)支付年度运维服务费50%即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162500)给乙方,乙方提供相对应发票;每半年付款前乙方须检查一体化系统及其他应用软件是否实现了甲方在标书中所要求的运维服务内容,同时经各软件使用股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予以付款。 7.2.2、每半年(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年度运维服务费50%即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162500)给乙方,乙方提供相对应发票;每半年付款前乙方须检查一体化系统及其他应用软件是否实现了甲方在标书中所要求的运维服务内容,同时经各软件使用股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予以付款。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9.1合同有效期至财政一体化系统及本合同约定其他业务软件系统停止使用前。 9.2若遇上级政策调整造成合同服务项目变化,合同自动失效。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 乙方: 福建财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泰宁县和平北街11号 住所: 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街11号
单位负责人: 郑朝 单位负责人: 张雄明
委托代理人:
余祖兴
委托代理人:
李厚文
联系方法: 0598-7832122 联系方法: 1865098023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泰宁支行
账号: 账号: 424775245730


签订地点:泰宁县


签订日期:2018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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